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财经网讯】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1258,证券简称:立新能源)于2026年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重要制度的制定议案,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相关管理流程,提升治理水平。
公告显示,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立新能源本次制定了《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序号议案名称变更方式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定
上述两项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公司表示,制度的制定将有助于规范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的规范性,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相关制度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投资者可登录查阅详细内容。本次制度制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彰显了公司董事会在规范治理方面的高效决策能力。
立新能源作为新疆地区新能源领域的重要企业,此次完善债券相关管理制度,不仅是对监管要求的积极响应,也为公司未来在资本市场的规范运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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