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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孩子被分居丈夫偷偷接走
2025年7月的一个闷热午后,我接到小兰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带着哭腔:“鞠律师,我的孩子被接走了,幼儿园老师说是他爸爸接的。已经三天了,他不接电话,也不让我见孩子……”
小兰与志强结婚7年,6岁的儿子睿睿一直是家庭的中心。半年前,两人因感情破裂开始分居,睿睿暂时随小兰生活。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抢娃大战”正悄然上演。
三天前的下午,志强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直接从幼儿园接走了睿睿。之后几天,他不仅拒绝将孩子送回,还多次阻挠小兰来看望孩子。后来,志强甚至拉黑了小兰的微信,拒接她的电话。小兰几近崩溃,甚至冲动地想要“抢回”孩子。
我耐心安抚小兰的情绪,提醒她:“千万不要采取过激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其中第13条明确规定,夫妻分居期间抢夺、藏匿子女,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暂时确定抚养事宜。这说明法律不鼓励‘谁抢到谁占优’的做法。”
然而,我也清楚,一旦走上诉讼,不仅程序漫长、成本高昂,还可能激化矛盾,让孩子成为父母离婚拉锯战中最无辜的受害者。于是,我主动联系了志强的代理律师李律师,提出尝试以协商方式化解纠纷,并重点建议双方签署一份特殊的协议——《诉中抚养协议》。
志强起初不愿意配合,情绪激动地说:“孩子跟我在一起更好!”但李律师也很清楚,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一旦进入诉讼,法院很可能会对志强抢夺孩子的行为作出负面评价。经过几次坦诚的沟通,志强终于同意坐下来谈谈。
第一次协商时,气氛相当紧张。小兰坚持要求志强每周只能探视孩子一次,且必须有第三方在场。她哽咽着说:“他突然把孩子带走,我真的害怕以后再也见不到孩子了。”而志强则要求每周探视三次,并且周末可以单独带孩子外出。“我是孩子的父亲,凭什么见孩子还要被人监视?”两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我和李律师决定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自己的当事人沟通。我向小兰分析了诉讼风险:“虽然法律不支持抢孩子行为,但法院判决也需要时间,这期间孩子可能会一直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李律师则提醒志强:“如果坚持不妥协,法院可能会认为您不配合协商,从而在最终判决时对您不利。”
在第二轮协商中,我们聚焦于具体条款的磋商。小兰最初坚持探视必须在幼儿园或培训机构等公共场所进行,避免与志强直接接触。但志强认为这会让孩子在老师和同学面前感到尴尬。
经过协商,最终约定在小区旁边的连锁咖啡馆完成探视交接,这里不仅有公共监控设备可以记录交接过程,其开放明亮的环境也能给双方带来安全感。咖啡馆内相对独立的卡座又能保护隐私,减少给孩子带来的心理压力。
关于探视时间,小兰起初只同意每周三晚上探视两个小时,周末探视必须在她的陪同下进行。志强则要求周五晚上到周日晚上全天陪伴孩子。我和李律师提出了折中方案:每周三晚上由志强接孩子共进晚餐,单周的周六全天可以单独带孩子外出,但需要提前告知行程安排,周日晚上7点前必须送回。小兰和志强都认可这样的安排。
睿睿马上就要上小学了,最棘手的是寒暑假,小兰希望假期以她为主,志强只能探视不能带孩子过夜。志强则要求寒暑假应有一半的时间由他陪伴孩子。李律师提出了一个方案:寒假因为包含春节,采用“轮换制”,单数年份由父亲陪伴过年,双数年份由母亲陪伴过年;暑假则分为两个阶段,前半段由父亲照顾,后半段由母亲照顾。
这个方案起初遭到小兰的强烈反对:“春节一直都是和我家人一起过的,怎么能分开?”我提醒她,法院在处理这类纠纷时,最看重的是如何保障孩子与父母双方的亲情联结,充分保障孩子利益,而不是简单地将孩子判给其中一方。最终,小兰同意尝试这个方案,但我也提出加上补充条款,如果一方计划带孩子离开本市,必须提前三天告知对方具体行程和住宿信息。
签署协议那天,志强提前到了咖啡馆,还带来了睿睿最喜欢的玩具车。小兰看到这个细节,态度明显缓和了许多。当睿睿一手拉着妈妈,一手拉着爸爸,小声问:“你们能不能不要再吵架了?”两个大人的眼眶都红了。
志强主动表示:“我知道之前的方式不对,但我真的是太想孩子了。”小兰也轻声说:“只要你按时送孩子回来,我不会阻拦你们见面。”这一刻,律师团队松了一口气,努力多时的《诉中抚养协议》终于圆满签署。
协议生效后,志强和小兰的关系缓和了许多,都可以情绪稳定地按照约定进行探视。睿睿的情绪状态明显稳定了许多,甚至开始在视频里同时给爸爸妈妈看自己新画的画。一场一触即发的夺子风波,终于在这份特殊的协议下平稳化解。
02
律师说法
- 抢夺和藏匿孩子不可取,法律明确支持临时抚养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13条的规定,彻底打破了“谁抢到孩子谁占优势”的错误观念,为律师调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也促使父母放下对立,理性协商分居期间的孩子抚养安排。
- 《诉中抚养协议》可在律师协助下完成,具备法律效力
《诉中抚养协议》虽多在法院组织下签署,但在专业律师协助下,双方同样可自行达成一致协议。这类协议核心内容包括:明确具体的探视时间和方式(如平时探视、周末共处、寒暑假安排)、具体交接地点和人员安排(如约定在公共场所交接)、孩子日常生活和学习事项的协商机制等。通过律师参与制定的协议,既能保障双方权益,又能避免孩子在父母拉扯中受到伤害。
- 协议的核心在于保障孩子的权益,维护家庭关系稳定
《诉中抚养协议》的核心价值在于,它是以法律规定为依托,充分保障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为中心,以父母签署书面协议的形式,避免未成年人在父母离婚纠纷中受到二次伤害。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确保协议条款约定明确、具体,保障协议的履行具有可操作性。只有这样,法律的温度才能真正落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之上。
本文摘自《婚姻与家庭》杂志 2025年11月下
原标题:一纸特殊协议,化解父母抢娃危机
作者:鞠娟、苑宝丹,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一审:王云峰
二审:李津
三审:赵海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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