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李先生遇到了一件令他十分生气的事:他通过媒人介绍相亲,同居十天后,发现女友竟患有严重的智力二级残疾。这让他觉得受到了欺骗,于是一气之下,将收了他介绍费的媒人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4000元,而法院的判决结果却让人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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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2023年10月说起。
34岁的李先生常年在外打工,因为家里催得紧,就在同乡媒人王某的介绍下,认识了26岁的姑娘陈某。
陈某看起来虽然话不多,但举止还行。媒人王某一个劲儿夸女方“性格文静、踏实本分”,绝口不提有任何健康问题。
急于成家的李先生,在见面仅仅三天后,就按照习俗支付了2万元彩礼,另外还给了媒人4000元的介绍费。双方随即确立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
然而,同居的日子并没有李先生想象中的甜蜜,反而感觉越来越糊涂。
起初,李先生就发现陈某有些异常。比如无法独立完成简单的家务,对时间和金钱根本没有概念。
直到第十天,两人在江边船上发生争执,陈某突然情绪失控,竟然毫无征兆的,将李先生的眼镜和手机扔进了滚滚长江。
这一举动让李先生彻底警觉。他把陈某送回娘家后多方打听,才从邻居口中得知了真相,陈某早已办理了智力二级残疾证。
这意味着她属于中度智力障碍,生活自理能力和认知水平都很低,根本不像媒人说的那样是个能持家的正常女性。
李先生瞬间感觉自己被骗了。 他原本是奔着结婚过日子去的,谁能想到对象是连自己行为都无法控制的人?他要求退钱,协商无果后,只好诉诸法律。
涉及到经济纠纷的有两笔,一笔是给女方家的2万元彩礼,另一笔是给媒人王某的4000元介绍费。
法院认为,双方虽然同居了,但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时间极短。最终判决女方家返还 1万元。
而4000元介绍费,李先生认为,媒人收了钱,却没有提供真实的信息,导致自己做出了错误的人生决定,这4000元必须全退。
媒人人王某却认为我只是牵个线,成不成看缘分,而且自己也不是专业的婚介机构,凭什么要赔钱?
双方据理力争,谁也不退让。不过,法院做出了最终判决,媒人王某需要退还2000元。
判决的理由也很充分,首先媒人没尽到义务。王某作为中介,收取了费用,就有义务如实告知双方重要情况。他隐瞒了女方患有重度智力残疾这一关键信息,导致李先生蒙在鼓里,这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再一个,李先生也有责任。因为结婚是大事,不能这么草率。李先生在仅见面三天、未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就匆忙支付大额彩礼并同居,自己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
最后,本着公平的原则,经综合考虑,判决媒人退还一半费用,既是对媒人失职的惩戒,也平衡了双方的利益。
最后想说, 婚姻是人生大事,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对于智力残疾人士来说,他们也有爱和拥有幸福的权利,但前提是必须在双方知情、自愿的基础上。拿别人的终身幸福来换钱,是不道德的,也是法律不允许的。
信息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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