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有一场重要的谈判,会前老板喊我过一下谈判要点。
幸好我最近,该做的正事还是先做完了的。我立马掏出一份提前准备好的谈判清单,上面列明了双方该谈的点和我方的position及逻辑,甚至哪一条应该先谈、哪一条应该后谈我都根据之前对对方的了解做了规划。
我自己颇为满意,老板也挺满意。
然后我们就抛开这张清单,开始发散思维继续讨论一些极端情况。
极端情况不属于这个阶段要谈的点,所以我没有提前准备。人在没有准备的时候会下意识地依赖过去的经验,回归熟悉的思维模式。
于是我就目睹了一场具象化的律师/法务视角和业务/商业视角的差异。
出于保密,简单总结就是——
我想到的全是万一合作过程中业务没做好甚至玩崩了,我们的风险怎么兜底。
而我老板想到的是业务万一做得太大以至于超过目前双方的想象,利益还可以怎么分配。
我这里的用词是“差异”,这是左右之分,没有高下。我不是想不到利益分配的问题,我老板也是个审慎的商人,不是没有风险意识。而是我们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都自然回归到了惯常的思维模式。
我的思维视角大多数读者应该很熟悉。我老板的视角我觉得有必要给纯法律专业背景的读者做一点解释,因为以前的我也会想:还可以怎么分配?合同怎么约定的就怎么分配呗?
但是合同怎么约定就是目前要考虑的问题,而双方的权利制衡、利润分配其实非常取决于当下对商业计划的共识和想象,而如今这个市场环境,很多事情又是无法预测的。
我们这个项目目前还没有involve外部律师,我也回忆起在乙方的时候,当我们进入一个项目时,往往那些商务条款都已经作为一个谈好的package整体发给了我们。我们既没有机会去接触前期商务谈判时的背景,出于自身保护我们也会把服务提供的范围限定在法律条款上,稍微商业一点的条款就会批注:请deal team确认。
而所有的律所、所有成功的律师都会强调自己的商业思维,说明我们是充分了解其重要性的。
只是从我有限的五年非诉律师经验,加上半年法务+商务经验来看,大部分律师的商业思维真的非常非常局限,甚至到了一种有点死板的地步,包括我本人。
我在面试时也说过类似“法务不是要阻碍业务进行、要创造性地提供解决方案”之类的屁话,而在实际商务谈判的过程中,业务人员对利益分配的想象力、灵活性依然令我叹为观止。至于交易架构设计等等这些我们律师最喜欢动脑筋研究的地方,则更像是一种实现他们利益分配诉求的“工具”。回过头来想,这恰恰体现了为什么,虽然后者更辛苦——市场的定价也是商业世界残酷的一部分。
当然,术业有专攻,处在不同的位置就要做好不同的角色,this is what makes a team。再次强调一下,左右之分,不论高下。我只是想记录一下自己的观察。
但是如果你想更进一步、更上一层,那么更综合、更立体的视角还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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