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连医药费都拿不回来,没想到申请法律援助后,一个月内就拿到了赔偿款!”近日,方女士将一面锦旗送到信阳市罗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紧紧握住援助律师任太成的手,反复表达感谢。也是罗山县法律援助“高效兜底、服务为民”的生动写照。
![]()
2025年7月,方女士在骑车途中被未成年人顾某驾驶的电动车撞倒,腿部受伤缝合5针,仅医药费就花费2000余元。经交警部门认定,顾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然而,顾某家属以孩子没有经济能力为由推诿,仅愿赔偿1000元,远不足以覆盖实际医疗支出。
“腿肿得走不了路,总不能天天拄着拐杖去讨赔偿吧?”面对对方强硬的态度和自身行动不便,方女士感到维权无门、陷入两难。最终,她拄着拐杖来到罗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快速审核其经济困难相关材料后,当场完成受理程序,并立即指派河南正晟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太成承办此案。考虑到方女士腿部受伤、行动困难,任太成主动上门对接,全程代办各项事宜:系统梳理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拟定清晰的赔偿清单;代写法律文书,同步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真正实现让伤者“足不出户、维权无忧”,切实解决了行动不便群体的办事难题。
由于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诉讼标的额符合小额诉讼条件,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通过调解方式处理。任太成准确把握“未成年人侵权,监护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提前与顾某家属沟通,说明拒绝赔偿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逐步化解对方的抵触情绪。
调解当日,双方迅速达成一致:顾某家属一次性支付赔偿金3万元(含后续治疗费用),并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完成支付;本案仅产生300元费用由被告承担,其余费用均由法律援助予以减免,实现了“零成本维权”。
从提交援助申请到收到赔偿款,全程仅用时28天,未支付任何费用,便顺利解决了纠纷。这背后,体现了法律援助“高效便捷、服务到位、全面保障”的鲜明特点,让维权不再是一件“难事、烦心事”,同时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和调解方式的结合,有效减轻了司法负担,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
“没花一分钱,就有律师帮我理清问题、办妥事情!”方女士的经历,正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初心体现——以高效服务化解维权难题,以暖心举措保障民生需求,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群众,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情与力量,真正实现“化繁为简,维权有靠”。(通讯员:廖倩)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