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正在读高三的20岁男学生张俊豪,被邻居王某桂涉嫌蓄意撞成重伤,一年后失去生命体征。1月5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从张俊豪家属处获悉,王某桂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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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豪生前照片
2025年11月3日下午,该案一审在响水县人民法院庭审结束,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当时,张俊豪的母亲张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张俊豪是他的小儿子,今年20岁,2024年上半年儿子正在读高三,备战高考。
他们一家住在乡里一栋自建的民房内,家距离儿子上学的高中,骑电动车只有10分钟的路程,儿子每天自己骑电动车上学。2024年5月29日下午1时许,儿子吃完午饭后骑电动车从家中返回学校途中,被36岁的邻居王某桂驾驶轿车从身后故意撞倒在地。张俊豪被送往医院抢救,一直处于脑死亡状态。不幸的是,经过一年多的抢救,儿子还是于2025年7月29日下午4时许不幸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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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豪的书桌
“左盼右盼,终于等到了出结果的这一天!张俊豪终于可以安息了!”1月5日上午9时50分许,张俊豪的母亲张女士哭泣着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当日上午在盐城当地的一家看守所,被告人王某桂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我和老公长期在外地打工,小儿子张俊豪一直在上学,与被告人见面的机会很少,不过孩子的奶奶与被告人的母亲此前确实存在一些农村的纠纷,被告人王某桂心生不满,心存报复我们一家人之心。”张俊豪的母亲张女士告诉记者,2024年正月初八,被告人的家人用小车拉来了很多鸡粪等粪便,堆放在他们家大门口外不远处,有异味,影响观瞻,也不符合春节的氛围,最后张家人与被告人的家人及其本人发生纠纷和肢体接触,小儿子张俊豪打电话报警,民警过来后要求被告人家人将粪便清理走,被告人王某桂曾扬言让张俊豪上不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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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的房屋相邻
“在庭审中,被告人王某桂辩称在2024年正月初八被张俊豪打过。但是在笔录资料中,被告人王某桂的母亲、哥哥、嫂子等近亲属均称没有看见张俊豪打过王某桂,但是两家确实存在邻里纠纷。”胡胜利律师和李顺律师告诉记者,2024年正月初八,两家因为鸡粪堆积问题发生过矛盾,张俊豪选择了报警处理,在加上两家之间的其他一些矛盾,王某桂起了报复张家人之心。
极目新闻记者从家属提供的判决书看到,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桂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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