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爆点】踹门闯家施暴,菜刀反击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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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松江,康某因水流纠纷踹开邻居徐某某家门,将其按沙发殴打。徐某某丈夫拉开康某后,康某仍踢踹反扑,徐某某慌乱中持菜刀反击,致康某轻伤二级、自己受轻微伤。检察院认定徐某某属正当防卫,不批准逮捕;康某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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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铁律】正当防卫,双重法律护航
- 《刑法》撑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第三款(无限防卫权):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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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兜底
今年1月1日施行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制止行为明显超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处罚但应减轻;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
【关键区分】正当防卫vs互殴,三点辨明
依据“两高一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正当防卫是无过错方被动反击,核心区别有三:
1. 起因:正当防卫有现实不法侵害(如本案康某踹门打人);互殴是双方均有过错,均有伤害意图。
2. 时间:正当防卫针对正在进行的侵害(本案康某被拉开后仍反扑,侵害未停);事后报复不算。
3. 限度:正当防卫不超必要限度(本案徐某某仅致轻伤二级);互殴无此限制,双方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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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心丸】致命危险可无限防卫!别怕“还手担责”
遇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防卫致侵害人伤亡也无责!法律赋予公民的特殊保护,遇险果断自保,法律特殊保护。
【法治进步】法不向不法让步!告别“和稀泥”
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填补行政法空白,打破“各打五十大板”模式,让“法不向不法让步”落地,公民可放心依法自保。
【实操提醒】遇侵害这么做,不吃亏
1. 优先报警+留存原始证据(视频、录音、伤情鉴定),事后补拍、剪辑的证据可能不被采信。
2. 防卫仅针对侵害人,侵害停止即停手,避免防卫过当。
3. 遇致命危险,果断行使无限防卫权。
【互动话题】
你遇过邻里纠纷吗?若在家中遭遇踹门打人,你会怎么做?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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