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发布《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及相关典型案例,系统梳理了近两年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争议焦点,引导消费者理性签约、培训机构合规经营,提醒消费者选择培训服务时,不要轻信不实宣传或口头承诺。
《白皮书》显示,近年来,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涉众性明显,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去年前三季度,上海市虹口区新收案件数同比增长11.65%,审结数同比上升47.05%,收案和审结数量呈增长态势。个案金额多为数千元至数万元,属于小额纠纷,但由于培训需求广泛、案件基数大,总涉案金额不低,关系众多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白皮书》指出,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多围绕消费者诉请合同解除、费用返还、违约责任等核心问题展开,法律关系较为明确,事实认定相对简单,适于类型化处理和标准化裁判,多数案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这一结果表明,此类纠纷并非不可调和的根本对立,而是具备较强的协商化解基础。
本次发布的5起典型案例涵盖合同解除、机构停业、不实宣传、退费计算、格式条款等常见争议,从不同角度明确相应的裁判规则与行为指引。
其中一起案例显示,张某与上海某教育培训公司签订注册会计师培训合同,合同约定了安心赔付条款,即未能通过考试则可申请赔付,但须满足听课率、作业达标率等具体条件。学籍期满后,张某未通过考试,要求全额退费,遭培训公司拒绝。张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的听课率、作业达标率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赔付条件,故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该判决明确,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服务时,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不能仅依赖不实宣传或口头承诺;教育机构应通过公平、透明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另一起案件中,蒋某与上海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培训合同,为其女儿提供赛事培训辅导,并约定若未获奖则继续无偿辅导直至获奖。后该公司在合同期内闭店,其后蒋某的女儿自行获得了奖项。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合同目的已实现,但公司提前闭店构成违约,未履行完毕全部服务义务。在衡量已提供服务价值、未履行部分价值及违约过错后,基于公平原则,法院酌情判决该公司向蒋某返还部分费用。该判决明确,在预付式消费中,教育培训机构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当退还未消费部分费用。任何“包获奖”的承诺均伴随履约风险,消费者应慎重考虑、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机构应注重服务过程的可验收性及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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