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想找个伴,他却设了局,法律没跟上这盘棋
2024年2月,西安一位37岁没有工作的男子吉某在婚恋平台上认识了30岁的王某,第一次见面时他假装自己是物业经理,声称名下有两套房产,还承诺结婚后把其中一套送给王某的孩子,听起来很可信,实际上全是编出来的假话,这种骗人方式在婚恋平台上经常出现,目的不是直接骗取钱财,而是先让对方放下戒心,为之后的事情做铺垫。
那天晚上八点钟左右,吉某去了王某租的房子里,王某明确说了不愿意,可他还是对她动了手,还拍了视频、打了她,王某大声喊救命,但没有人过来管,她马上报了警,警察来得很快,这件事值得说的是,受害者没有害怕,也没有隐瞒,直接找了警察,现实中很多人不敢报警,怕丢面子、怕被人说闲话,或者觉得自己离不开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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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法院判决吉某两年半有期徒刑,有人认为判得偏轻,因为北京去年有一起类似案件,施暴者被判了四年,而且这份判决书没有提到视频是否传播出去,也没有说明要不要加上“传播淫秽物品”或“强制猥亵”的罪名,更奇怪的是平台方面没有被追责,吉某能够随意自称物业经理,这说明平台根本没有核实用户信息,只靠用户自己填写资料,等同于视而不见。
现在很多婚恋平台都在搞身份认证,但房产、职业这些关键信息没人去查真假,这就让骗子钻了空子,法律上“家暴”通常是指同居或已婚的夫妻之间的事,恋爱关系还没住一起的话就不算在保护范围里,这也让不少暴力行为钻了空子。
大家在讨论这个案子的时候,都在称赞王某敢于报警的做法,却很少有人换个角度想,假如性别调换过来,男性被女性强迫,会不会有人觉得“男性怎么可能遭受这种侵害”,这样的观念其实害人不浅,它把暴力行为当成某个性别才会遇到的事,反而掩盖了问题本身。
这个案子最后没有进入官方统计,因为婚恋交友这类情况不算熟人作案,也不算家庭暴力,在数据上就成了空白,最高法去年提到要处理这种事情,但到现在还没有具体的办法,说白了就是规则跟不上现实情况,受害者只能自己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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