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象新材”)于2026年1月6日披露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8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5%,成交总金额95.5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整体回购进度较原计划仍有较大空间。
回购方案回顾
据公告显示,浙江海象新材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根据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不低于25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初始回购价格上限为22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9月24日起调整为21.40元/股。按调整后价格上限测算,若以资金总额上限5000万元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233.64万股(占总股本2.28%);以资金下限2500万元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116.82万股(占总股本1.14%)。回购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截至2026年3月20日。
最新回购进展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实施情况如下:
指标 具体数据 回购股份数量 48,200股(4.82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0.05% 最高成交价 20.00元/股 最低成交价 19.40元/股 成交总金额(不含费用) 955,120元(95.51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实际回购价格上限 未超过21.40元/股
从数据来看,公司当前回购金额仅完成2500万元下限的3.82%(95.51/2500),距离5000万元上限差距更大。按此进度,若要完成最低回购目标,剩余约2404.49万元需在2026年3月20日前完成,平均每月需回购超1200万元。
合规性说明
公告强调,本次回购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在回购时间上,公司未在重大事项决策及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实施回购;在交易规则上,委托价格未触及当日涨幅限制价格,且未在开盘/收盘集合竞价及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日进行委托,交易行为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表示,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推进回购计划,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关注回购进度不及预期等潜在风险。
(数据来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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