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州新兰天集团的董事长唐蕾承诺“夺冠即送车”这件事,实际上是被当作一件趣事而受到广泛关注的。
食言这种事情,其实并不罕见,下到普通百姓,上到达官贵人,乃至总统元首,食言而肥者大有人在。但是,似乎都没有这件事有趣,也没有这件事值得讨论。
现在,批评与嘲笑唐蕾的声音,应该是占大多数。这也是基于一种朴素的公平正义与诚信为本之价值观,并非恶意侮辱。
但是不可否认,现在也有不少人对唐蕾产生同情心理,为其辩护:
第一,觉得人家唐蕾的新兰天集团已经赞助了10万元;
第二,而且夺冠也肯定是受到了唐蕾承诺“夺冠即送车”的激励,所以就不要逼捐了,而是要感谢人家呢;
第三,况且人家公司也不容易,现在卖车利润并不高,要理解人家的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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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个事儿,似乎还不能这样简单地看。我觉得很多人都忽略了一个问题,即唐蕾公司的赞助,本质上是做广告。
所以,这件事里,我认为无论夺冠不夺冠,唐蕾的新兰天集团都是受益者。
众所周知,对于体育赛事乃至各种大型活动来说,所谓企业赞助,并不是默默地掏钱,而是高调地宣传,有的还要冠名。所以实际上,这种企业赞助绝不是扶贫,绝不是无私奉献,其本质上属于做广告。
比如,唐蕾代表新兰天集团赞助永州队10万元,就不是说把钱一声不响打给球队就算了,而是精心拍了视频,上了当地新闻,高调宣传了这件事。
而这个新闻宣传,宣传的当然不是永州队,而是新兰天集团。
很多企业为什么愿意砸钱赞助体育赛事、文娱活动?它们是无私奉献吗?
显然不是。它们看中的是赛事活动的广告效果。大型赛事活动受到亿万目光的聚焦,而且赛事活动时间又比较长,这明显比投电视广告效果强多了。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球赛观众以年轻人居多,而买车群体也是以年轻人居多,所以唐蕾新兰天集团赞助足球比赛是绝佳广告机会,精准锁定广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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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仅仅是赞助10万元,唐蕾与新兰天集团就没有吃亏。而不断承诺“夺冠即送车”,至少在真正送车之前,唐蕾与新兰天集团都是受益者。
为什么?因为很明显,这本质上也是一种广告,而且由于“夸下海口”更能博眼球、博流量,所以广告效果更佳。
所以,看唐蕾承诺“夺冠即送车”,不能仅仅从诚信角度看,还应该从广告角度看。从诚信角度看,唐蕾不过是食言而肥罢了,顶多受到道德谴责。但是从广告角度看,唐蕾可能涉嫌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可能要受到法律制裁。
唐蕾的新兰天集团主营就是汽车,她多次公开承诺赠车,借球队热度提升企业曝光度,行为带有商业推广属性,这是毋庸置疑的。而她不仅没有送车,反而删除了承诺送车的视频,这难道不是虚假宣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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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夺冠即送车”,首先让唐蕾与其执掌的新兰天集团获得了广告的好处,而且广告效果还又非常好。因此,她是不值得同情的,也不应该同情,因为这本质上就是她商业活动的一部分。
在商言商,既然享受了优质广告的利益,付出一些“广告费”,自然也是理所应当的。至于这“广告费”确实有些多,但一方面这是唐蕾自己单独承诺的,另一方面也可以协商变通一下。
总之,承诺送车,唐蕾与新兰天集团是广告受益者,同情她的人应该看到这一点,不应该再说什么“道德绑架”“逼捐”之类。这就是一通商业操作,只不过操作得有点猛,缺乏原则,不经管理层讨论,董事长信口开河,以至于最后懵逼了。
估计,唐蕾现在恨死了自己的那张嘴。不仅唐蕾,新兰天集团股东们,都恨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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