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升达林业(002259)发布了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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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的赵延学、赵毅明两位原告作出的(2024)川01民初786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内容如下:
“1、被告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赵延学造成的损失2,844,786.83元;
2、被告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赵毅明造成的损失14,572,935.05元;
3、驳回原告赵毅明、赵延学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6,306元,由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据计算,升达林业此次被判赔偿两原告超17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升达林业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判决尚未生效,公司正在积极准备上诉事宜。该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此前,升达林业披露了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进展,其中赵毅明、赵延学两位原告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起诉公司,其中赵毅明诉请金额27,671,109.90元、赵延学诉请金额4,548,844.95元。
资料显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以清洁能源为主营业务,积极向清洁能源转型,快速推进LNG工厂、LNG加气站和城镇燃气等项目建设。
业绩方面,年报显示,2022年至2024年升达林业营业收入分别为18.48亿元、7.78亿元、7.3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0.63亿元、-0.01亿元、0.12亿元。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7.17亿元,同比增长40.65%;归母净利润为1959.01万元,同比增长196.44%。
值得一提的是,升达林业在三季报中透露,截至2025年7月3日,公司涉及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371宗(3宗已撤诉),涉及诉讼金额总计1.79亿元。其中195宗案件已二审审结;剩余173宗案件均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另外,2025年12月17日,升达林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名下位于成都市锦江东华正街42号26—27楼的办公楼将进行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为863.06万元,相较于首次拍卖价格有所下调。该标的此前于12月9日至10日进行的首次拍卖已流拍。
公告指出,上述办公楼资产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本次拍卖事项对公司资产、负债及日常经营活动无重大影响。若二次拍卖成功,将有助于公司减少债务并盘活低效、无效资产。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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