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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主车子停在小区被剐蹭,因为找不到肇事者,要求物业承担责任,黄陂有关单位回复说物业不存在保管义务
网友留言和官方回复
我车停在尚璟瑞府被擦伤,已与物业沟通无果,我要求物业给予赔偿,请职能部门尽快核实处理。(不需要电话回复)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 黄陂区 2025-12-29 15:57:51
尊敬的市民,您好。接到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督办件后,针对您反映的车辆擦伤问题,经查,您当时已经报警,物业协助配合民警查询监控,车辆停放位置处于监控盲区,无法通过录像找到肇事方。经了解,小区监控摄像头属于开发商交付时的配套设施设备,地库区域监控设施不是全覆盖,物业服务企业入场后对相关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
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及《车辆停泊服务协议》车位服务费用主要是对车位的清洁、灯光、地库设施设备维护等的费用,均未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车辆进行保管的义务。我局已督促物业加强地库巡查,同时做好与业主的沟通工作,履行好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职责。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工作人员已向您反馈了办理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经办单位:黄陂区***局)
感觉这个回复是有问题的
物业既然收取了停车费,就必须承担业主车辆安全责任,不能以监控盲区作为借口(每个停车位,都必须安装监控,这是你收取停车费的前提条件)
一个月200的停车费,你物业提供了什么服务?我反正是从来没有看到过
各位,如果您的爱车在小区内停车受损,可以按下面步骤留存证据:
联系物业,要求其协助(如提供监控录像)。如果物业无法提供或监控已损坏,这本身已经成为其存在过错的证据。
仔细查阅你与物业签订的《停车服务协议》或《物业服务合同》,看其中对车辆保管责任如何约定。同时,留意停车费发票或停车场告示牌上是否有“车损自负”等免责条款(注意:此类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霸王条款”)
物业合同上的霸王条款,法院不会承认的,所以物业如果耍赖,直接向法院起诉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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