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门诊慢性病零星报销开始了
蓝田县广大参保群众:
为做好2025年度我县门诊慢性病零星报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或复审认定后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产生的门诊慢性病相关医疗费用,未在异地直接结算(因当地没有开通慢特病异地结算或者医保网络结算系统故障)的可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资料接收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工作日)
办理方式: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将报销资料集中一次递交至所属镇(中心)卫生院。城镇职工由参保单位或个人将资料集中一次递交至医保经办中心。
三、申报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票据报销联(收据联或发票联)原件,处方和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发票无具体药品名称、检查化验项目无单价的,需提供门诊费用清单);
2.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票据报销联(发票联)原件、处方复印件和费用明细小票,明细小票如无支付方式,需提供个人承诺书(承诺人签名、按指印、单位加盖公章)及医药机构关于该笔费用未使用医保支付的证明(医药机构盖章);
3.《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个人报销单》;
4.如有电子发票,需提供《电子发票承诺书》(须承诺人签名、按指印);
5.患者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须注明预留银行账户的开户支行名称、户名,银行账号、联系电话。
四、领取补助费用
为保证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及时、有效支付,请参保人员在提交门诊慢性病零星报销资料时确保预留银行账户的开户行、户名,银行账号、联系电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2025年度门诊慢性病零星报销审核结算完成后,由医保经办部门将补助费用拨付给参保人员预留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
1.2025年初次申请门诊慢性病资格通过后,于认定通过次月起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待遇期以外的就诊购药费用不纳入门诊慢性病补助;
2.非门诊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费用、治疗与认定病种无关的费用以及个人账户支付的费用不予报销;
3.门诊特殊药品和门诊特殊病种(门诊血液透析除外)范围内的药品,不能在门诊慢性病中进行报销;
4.所有发票、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等报销资料受理登记后不再退还,有其他报销需求的居民请在提交资料前做好复印备份;
5.相关表格可关注“蓝田医保” 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
蓝田县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2025年12月30日
来源:蓝田医保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