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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汉卿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可要是这“伴”字没了,剩下的日子是不是就只剩煎熬?人到中年,最怕的不是没钱,而是明明家里有个人,心却荒得像座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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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岁,本该是知天命的年纪,我却像个没头苍蝇一样,在这个一百多平的房子里瞎撞。我和那口子分居已经整整三个年头了。没离,但也真没过。我们就像两台搁在同一个屋檐下的旧冰箱,各自嗡嗡响,谁也不管谁的冷热。他在次卧窝着,我守着主卧,厨房里那是楚河汉界分得清清楚楚,连冰箱里放棵葱都得讲究个“你的”、“我的”。当初那股子从十几平米小平房里打拼出来的热乎劲儿,早就在这一地鸡毛里散得干干净净。
三年前那次吵架,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炖了他最馋的红烧肉,巴巴等到半夜,他倒好,带着一身酒气回来说忘了。那一刻我心里的火“腾”地就上来了,二话不说,第二天就卷铺盖搬到了次卧,这一分,就是三年。
刚开始那会儿,我觉得自个儿简直是重获新生,不用听他震天响的呼噜,也不用看他抱着手机傻乐。可时间一长,尤其是到了大晚上,那种寂寞就像长了草一样,疯得满心都是。孩子在外地读大学,一年回不来两趟,闺蜜们不是忙着带孙子就是去广场舞争霸,我有苦都没处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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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电视吧,屏幕里笑得越欢,我越觉得闹心;看书吧,字儿跟蚂蚁似的乱爬,根本看不进去。后来实在憋得心慌,我心一横,换上运动鞋下楼跑步去了。
这一跑,还真跑出了门道。每天晚上七点半出门,八点半准时回家,雷打不动。刚开始那几步,腿沉得像灌了铅,喘得跟拉破风箱似的。可咬着牙坚持下来,出了一身透汗,心里那股子憋闷气,竟然顺着毛孔散了个干净。
小区里的夜路,我都快踩出包浆来了。哪块地砖翘角,哪段路路灯暗,哪条狗见了生人爱叫,我心里门儿清。我也碰到不少同类,有退休的大爷,也有一脸愁容的中年人,大家都不说话,擦肩时候点个头,那是咱们这类“夜行族”独有的默契。
跑步的时候,脑子里啥也不用想。不用管他在家是不是又喝大了,不用想明天的菜价涨没涨。那一刻,我只属于我自己。有回碰上下雨,我没躲,顶着雨就往前冲。雨水混着泪水往下淌,我就想起年轻时候跟他爬山的情景,那时候他是真牵着我的手,说要带我看遍好风景。跑着跑着我就想通了,人啊,不能总活在回忆里,得往前看。
前几天晚上,他突然给我发了条微信,问我在哪,要不要来接我。看着手机屏幕,我愣了好半天,这三年来,这还是他第一次主动说句带“人气儿”的话。我回绝了他,脚底下却加了速,一口气跑回了家。
一进门,他坐在沙发上,手里端杯温水,那架势有点拘谨。递水的时候,手指头碰到了我的手,凉冰冰的。他就说了句:“喝口水吧,看你满头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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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晚,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这杯水,算什么?是求和的信号,还是仅仅出于邻居般的礼貌?
有人说,分居久了,感情就淡了;也有人说,距离产生美。我这每天晚上的跑步,到底是为了逃开这冰冷的婚姻,还是为了在风中寻找一条回家的路?我也说不准。
但我明白了一个理儿:人这一辈子,靠谁都不如靠自己有劲。这路还得跑,日子还得过,至于以后能不能回到从前,那得看他怎么走,更得看我自己怎么想。毕竟,这双脚长在我自己身上,往哪边拐,终究还是我自己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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