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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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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很多“规矩”,实在是离谱。
前年,二姑和姑父离婚了,两个人闹得挺不愉快的,对于快五十岁的二姑来说,能提出离婚已经是她这辈子做过最大的决定了,本想得到家里人的安慰,可临近年底,奶奶打电话给二姑,轻飘飘地说了句,今年过年不要回家。
老家有习俗,离了婚的女儿不能回家过年,实在想回来,等年后再来吧。
奶奶说完这段话,也没顾得上姑姑的情绪,就匆匆挂了电话,有时候我真的搞不懂,农村哪来那么多习俗,什么结了婚不准和老公一起睡在娘家,说是对在娘家的弟弟或者哥哥不好。
离了婚的农村妇女更成为了人人都避之所及的对象。
好像离婚就是一件很难以启齿的事,再加上过年这个新气象,觉得离了婚的人会破坏掉新年气氛,就连自己家的亲人都容不下。
其实,女性一旦结了婚,就失去了自己的“家”,娘家容不下自己,在婆家里也是外人,农村女儿真的挺难的,物质上给不了一点帮助,结婚的时候彩礼全部拿走,精神上还要把女儿推出去。
二姑没说什么,其实心里面难受死了,这些所谓的风俗都是用来排挤女儿的,当父母真正爱你的时候,哪有什么风俗不风俗这一说。
已婚妇女,一到过年真的有种说不出来的惆怅,娘家回不去,毕竟农村的谣言碎语我能听,在婆家更是一言难尽,永远在打扫卫生做饭洗碗,再就是人情往来,自己陪着大家演戏,一个春节下来,十分累。
过年成了一种负担,中年女人无处可去。
2.
年关的脚步越近,村里的烟火气越浓。
大红的灯笼挂起来,赶集的人潮挤成一团,可总有一些女人,在这片热闹里,活得像个局外人。她们是农村离婚妇女,一纸离婚协议,不仅断了夫妻情分,更断了她们的“家”。
李梅是村里第一个腊月离婚的女人。结婚十二年,她跟着丈夫在外打工,攒下的钱盖了村里最气派的二层小楼。
离婚时,婆家说房子是儿子的婚前宅基地盖的,没她的份;她想回娘家,哥嫂却面露难色,“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回来住,邻居会怎么说?”腊月二十八,别人都在贴春联,李梅却背着行李,在村口的小卖部屋檐下坐了半宿,最后找了个村口的闲置仓库,临时凑活过年。
隔壁村的王芳更让人心酸。她因为生了女儿,婆家一直不满,丈夫常年家暴,忍无可忍离了婚。离婚后,女儿判给了她,可她既没宅基地,也没承包地。
娘家父母去世得早,兄弟早已分家,她带着女儿在镇上的小旅馆住了半个月,每天靠泡面度日。年三十那天,女儿哭着要吃饺子,她只能红着眼圈,去菜市场捡别人剩下的菜叶子。
在农村,离婚妇女的“无家可归”,从来不是个例。
她们在婚姻里付出青春和汗水,却在离婚后,被传统的宅基地制度、宗族观念和世俗偏见裹挟,成了没有根的人。
婆家的房子没份儿,娘家的门槛难进,想在村里申请一块宅基地,更是难上加难。
年是团圆的象征,可对这些离婚妇女来说,年关却是一道跨不过去的坎。她们不是不想回家,而是没有家可以回。
希望社会能多给她们一些关注,让政策多向她们倾斜,让这些在婚姻里受过伤的女人,能在寒冬里,找到一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家,过一个温暖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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