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市场资讯】2025年12月31日,天津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国优(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优基金")从业人员赵熙琛因在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违规事实明确:利用基金财产为投资者以外人员牟利
天津证监局在公告中指出,经查实,赵熙琛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利用私募基金财产或职务便利,为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的违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作为国优基金从业人员,赵熙琛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监管措施落地:警示函与诚信档案双重约束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赵熙琛采取两项监管措施:
- 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将该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监管部门同时要求赵熙琛"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权利救济途径明确:60日复议期与6个月诉讼期
公告明确,赵熙琛如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监管处罚再次彰显了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行业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对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维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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