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保障,蓉城民生暖。自2026年1月1日起,成都市将实施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统一提高至1120元/月,惠及所有区(市)县的困难群众。这是成都连续第五年上调“低保”标准,体现了市政府切实改善民生、兜牢基本生活底线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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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调整打破了以往的区域差异,实现了全市保障水平的统一。其中,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标准由原来的990元/月提升至1120元/月;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标准则由950元/月同步提高至1120元/月。此举意味着,无论身处中心城区还是县市新城,成都的困难家庭都将享受到同样的基本生活保障基准。
提高标准所需资金已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市、区(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并确保专款专用。市政府要求各区(市)县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务必保障此项惠民政策自明年元旦起顺利实施,有效期一年。一份标准的提升,背后是万千家庭的安心。成都,正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为困难群众托起更稳固、更温暖的“幸福底线”。(赵蝶)
编辑:赵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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