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4日,记者从市委政法委获悉,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表彰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授予100个单位“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200名同志“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我市7家单位获评先进集体,12名个人获评先进个人。
我市获评“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称号的7家单位分别是:
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
市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共青团市委员会
市妇女联合会
市未成年人护苗驿站
市正德学校
获评“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先进个人”称号的12名个人分别是:
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科二级主任科员陈进生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李华超
市公安局政治部宣教群工科科长张晓军
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三级警长王锦天
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曾冬梅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何志甲
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四级法官助理陈晓静
市人民检察院木棠检察室副主任、二级检察官李弘扬
市妇女联合会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部长王桂莉
市救助管理站九级管理岗唐德骐
和庆镇社会服务中心九级管理岗葛仙梅
市正德学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一级教师黎二才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家隆
编辑:王彩玉 审核:陈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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