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15日至28日期间,国家层面密集出台电商资质核验、平台价格行为等领域的首部行业标准与专项规则,司法机关亦针对 AI 诈骗、“仅退款” 滥用、不正当竞争等新型纠纷作出典型判决,同时日本、巴西等地对苹果生态垄断的规制突破,也为全球数字市场治理提供了新参照。本次资讯围绕立法、监管、司法、域外四大维度,梳理近期关键法律动态。
01
立法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来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根据《规则》,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但不得以平台规则、算法或技术手段,对商家实施强制降价、“全网最低价”、自动跟价、流量限流、搜索降序等不合理限制,直指长期存在的“变相二选一”和价格干预问题。同时,平台新增或调整收费项目、规则和标准时,应公开征求商家意见,并为受影响商家提供合理过渡安排,强化平台收费透明度和公平性。
在价格标示和促销行为方面,《规则》对明码标价、动态定价、差异化定价、补贴促销、竞价排名等作出细化要求,明确禁止虚假折价、价格对比误导、“大数据杀熟”、算法价格歧视以及利用技术手段制造虚假价格信息。对竞价排名和推荐结果,平台须显著标注“广告”,并向商家披露排序和竞价规则。围绕价格竞争秩序,《规则》进一步明确不得以低于成本价销售排挤竞争对手,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合谋操纵价格,不得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特别对突发事件期间应急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行为设定更严格约束。同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层面,重点规范免密支付、自动续费、搭售服务等高频问题,要求提供清晰提示和便捷取消路径。该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链接:
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jjjzs/art/2025/art_eef66659c9624c5091bd3acd050b1710.html
我国首部规范电商平台实施网售产品资质核验工作行业标准实施(来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正式发布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商平台联网核查技术应用规范》,这是我国首部规范电商平台网售产品资质核验工作的行业标准。该标准聚焦家电、玩具、消费电子等CCC 认证产品,旨在解决电商平台资质核查中术语不统一、技术不规范等问题,通过数据赋能构建社会共治模式,保障消费者权益并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前,市场监管总局已与京东、淘天、抖音等主要电商平台建立CCC 认证证书联网核查机制,免费提供实时数据接口,实现 “7×24 小时” 资质核验,对无证或证书失效产品拦截下架。2025 年 1 月至 11 月,核查量达 3.1 亿次、同比增长 30%,拦截下架 1525 万次无证商品。下一步,监管部门将以标准实施为契机,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核查机制与规则,筑牢网售产品安全防线。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WecV_NT1LSaGl3Ba_d0XNA
02
监管动态
AI伪造“破损证据”骗退款,全国首例行政处罚揭开电商“仅退款”新灰产(来源:齐鲁晚报)
近日,江苏一名大闸蟹网店主遭遇利用Al伪造商品瑕疵骗取退款的新型骗局。买家以“螃蟹死亡”为由提交图片和视频申请退款,后经警方查明相关影像系 AI生成伪造,涉事买家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日。该案被认定为全国首例因利用Al伪造视频实施网购退款欺诈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根据当事人高女士展示的《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7日,购买八只螃蟹,收到螃蟹后利用手机合成制作收到六只“死螃蟹”的虚假视频,要求商家退款195元, 实施诈骗。该当事人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qkPey_LHK3Dia15YOjXYAg
市场监管总局提示平台要求“全网最低价”存在反垄断合规风险(来源:新华社)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媒体表示,平台企业要求商家提供“全网最低价”,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达成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副司长刘健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进展,并解读近期发布的《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其中明确指出,平台要求平台内商家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其他竞争性平台,即所谓“全网最低价”要求,存在被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构成垄断协议的风险。
链接:
www.news.cn/politics/20251219/7d6047bc81e54b41a3d1e5f82eb10b5f/c.html
市场监管总局修改纵向垄断规则,明确“不予禁止”市场份额标准(来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改发布《禁止垄断协议规定》,对不予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适用条件作出细化明确,并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系落实2022年修订的《反垄断法》中新引入的制度安排,即对市场份额低于一定标准、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经营者所达成的纵向垄断协议不予禁止。根据新规,对固定或者限定转售价格的纵向协议,若经营者在协议期间于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5%,且协议所涉商品营业额低于1亿元,可适用不予禁止规则;对其他类型的纵向协议,则以市场份额低于15%作为适用条件,不再附加营业额限制。配套规则同时完善了相关程序安排,为经营者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合规指引。
链接:
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5/art_b480022de6d1440482d50319118efb66.html
03
司法动态
攀附老字号并“改号引流”,上海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来源:上海高院)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钟表维修领域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法院认定,相关店铺在团购平台上擅自使用“三联”“亨得利”等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的字号和近似标识,并通过虚假宣传、修改平台店铺联系电话实施引流,攀附他人商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依法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案件中,A公司系“三联”“申亨得利”商标权利人,与其分公司B公司共同经营钟表维修业务。C、D两家入驻店铺在名称、宣传图文及商品信息中大量使用与上述字号、商标近似的标识,并宣称具有“百年传承”等历史渊源,足以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其中,C店铺还利用平台机制,将原告店铺联系电话修改为自身电话,并通过客服误导消费者实施引流。法院认为,上述行为既侵害原告商标权,也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截取原告可预期的商业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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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p.weixin.qq.com/s/J7SAa8Ve2pQ6ThSXpkjFZA
滥用“仅退款”致商家钱货两空?上海法院判令买家返还货款(来源:上海二中院)
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电商平台“仅退款”规则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院明确指出,在商品已过退货期、卖家不存在违约行为且消费者未能举证证明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电商平台通过“仅退款”机制支持退款,不发生解除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消费者继续占有商品并取得退款构成不当双重获益,应返还相应货款。
案情显示,赵某在某电池公司电商店铺购买锂电池并正常使用两个月后,以续航能力不足为由要求退货退款,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质量问题。电池公司虽表示可提供免费检测、维修并上门取件,但赵某拒绝配合,转而向平台申请“仅退款”并获得支持。一审法院认为,平台已依规则处理退款纠纷,若商家权益受损可另行向平台主张,遂驳回电池公司诉请。电池公司不服,上诉至上海二中院。二审法院认为,涉案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并有效,电商平台并非合同相对方,无权在合同不存在解除事由的情况下通过“仅退款”规则解除合同并转移风险。赵某未举证证明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却拒绝售后检测并获得退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最终,法院判令赵某返还已获退款1869元,支持电池公司关于支付货款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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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p.weixin.qq.com/s/DicBMJ7TmDijOOwTbAya6g
“9.9元抽稀有手办”暗藏赌局,多名主播因直播拆盲盒涉嫌犯罪(来源:央视新闻)
近期,一种以“直播拆盲盒”为包装的新型网络赌博模式被司法机关查处。部分平台在直播间以“9.9元抽稀有手办”“低价博高回报”为噱头吸引玩家参与,表面看似正常盲盒交易,实则通过概率操控、充值门槛和折现回收机制,构建非法资金循环路径,将消费者一步步引入赌博陷阱。
办案机关查明,“赛博赏”App通过后台设置将稀有款抽中概率压至极低,并诱导玩家大额充值获取游戏币;即便抽中高价值手办,也往往无法正常发货,而是被引导至关联App进行“寄售折现”,形成“充值一抽奖一回收折现一再充值”的闭环。该模式下,商品实质上沦为资金流转的“筹码”,经营者通过规则设计和折价回收攫取巨额差价,符合无真实交易、资金闭环运行等赌博特征。一年内,该平台大额充值玩家超过2000人,折现金额达2300万余元。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最终认定相关人员构成开设赌场罪,对平台实际控制人及明知套路仍参与推广的主播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检察机关同时指出,区分合法盲盒经营与“盲盒赌博”,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真实商品交付、参与者是否以牟利为主要目的,以及经营模式是否明显背离正常商业规律,提醒消费者警惕“低价博高回报”的直播拆盲盒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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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p.weixin.qq.com/s/YUJMCn9ADvceLox_IKD0Rw
共享电动车突发故障致骑行人受伤,江苏法院认定平台仅作为信息服务提供者不承担侵权责任(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一起因共享电动自行车故障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法院认定,共享电动车在骑行过程中因车辆故障失控,致骑行人受伤,作为车辆出租方和实际运营管理者的网络科技公司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而仅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公司不承担侵权责任。
案情显示,2022年9月,钱某骑行某品牌共享电动自行车时,车辆“油门线”失灵,紧急刹车后摔倒受伤。交警部门认定事故中钱某无责任。事后,平台虽曾口头承诺赔偿,但未实际履行。钱某遂将平台公司及共享电动车的实际出租方一并起诉。法院查明,涉案车辆归网络科技公司所有并由其负责运营、管理和维护,平台公司仅提供信息撮合服务。
法院认为,网络科技公司作为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安全缺陷,导致承租人受伤,应对损害结果承担主要责任;钱某在骑行中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损害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对于平台公司的责任,法院指出,平台已依法履行经营者资质审核义务,且无证据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亦无法预见事故发生,故不承担连带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在保险理赔之外的剩余损失中,由共享电动车的实际出租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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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p.weixin.qq.com/s/zvpCsrIMGXQm1DtinHSUOg
"10户中国家庭7户用公牛"遭同行质疑,公牛集团被诉索赔420万元(来源:界面新闻)
因长期使用的经典广告语遭同行公开质疑,插线板龙头企业公牛集团与中山市家的电器有限公司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浮出水面。此前,家的公司多名销售人员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质疑公牛集团广告语“10户中国家庭,7户用公牛”存在误导性宣传,认为其在跨品类场景中使用时,未充分限定数据范围,可能使消费者对市场占有率产生误解。公牛集团随后向家的公司发出律师函,主张相关言论已构成商业诋毁,损害其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家的公司则回函回应称,其相关表述系基于对广告宣传合规性的合理质疑,属于正常市场观察和行业讨论范畴。
12月16 日,家的公司对外证实,公牛集团已正式提起诉讼,索赔金额达420万元。家的公司则公开表示将坚决应诉,并称该案已不仅是两家企业之间的纠纷,而是围绕广告话术边界与市场竞争规则的价值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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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白菜价出售破解版网课,法院判决侵权并赔偿。(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A 教育公司运营的 A 网站为在线教育平台,采用会员付费模式提供高清设计教学视频服务,分类 VIP 年卡 99 元至终身 VIP1299 元不等,且会员账号仅限个人使用,禁止转让出租。2022 年 11 月,A 教育公司发现,唐某运营的 B 网站、C 公司运营的 C 网站及收款主体 D 平台公司存在侵权行为:用户可通过 B 网站跳转至 C 网站购买低价兑换码(7 天 4.88 元至终身 88.88 元),返回 B 网站输入兑换码并安装插件后,无需注册 A 网站会员即可观看、下载其付费视频。A 教育公司遂将唐某、C 公司、D 平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唐某通过技术手段解析A 网站视频、绕开付费环节,破坏了 A 教育公司的运营模式与权益限制,抢占其交易机会、损害会员收入,还扰乱了视频市场竞争秩序,构成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作为直接受益者应承担责任。而 C 公司与 D 平台公司作为电商平台经营者,事前对侵权行为不知情,且无海量商品事前审查的客观能力,收到诉讼后及时删除侵权链接,已履行合理审核与注意义务,故驳回 A 教育公司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因案涉店铺已关闭,法院不再判决停止侵权,最终依法判决唐某向 A 教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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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p.weixin.qq.com/s/cECaGUoKtvNL6uutmEBPnQ
比亚迪维权再获法院支持:自媒体造谣侵权被判赔200万元(来源:比亚迪法务部)
12月25日,比亚迪法务部发布消息称,公司针对自媒体账号“龙哥讲电车”“满格电新能源”等提起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已收到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通过上述账号编造、传播涉及比亚迪公司的虚假信息,损害企业品牌声誉,依法判令其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向比亚迪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
比亚迪表示,公司尊重社会监督和合理批评,但对于侮辱、造谣、抹黑等侵权行为,将持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比亚迪已公开多起网络侵权案件判决结果。包括自媒体“龙猪-集车”被判赔偿 201.87万元并公开致歉,“王悟空说车”因贬损方程豹品牌商品声誉被判在《人民法院报》道歉并赔偿31.38万元。相关案件显示,司法机关对“车圈黑公关”“恶意诋毁企业声誉”等行为持续从严规制。与此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已于今年9月联合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虚假宣传、恶意攻击和非法牟利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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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名赠品被“拆卖”牟利,四川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来源:界面新闻)
2024年12月25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对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作出判决。该案因网络店铺擅自单独售卖饮品品牌明星联名赠品而引发,法院依法认定相关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经审理查明,某知名饮品品牌在筹备明星联名促销活动期间,明确约定相关周边产品仅作为赠品随指定饮品发放,不得提前或单独销售。被告颜某在明知上述规则的情况下,从品牌加盟商处购入尚未正式投放市场的明星联名周边,并通过其经营的网络店铺提前拆分售卖,销售金额达3万余元。品牌方认为该行为破坏其营销安排,分流潜在消费群体,遂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涉案明星联名周边系原告为促进饮品销售而投入成本设计的营销资源,与饮品销售具有高度依附关系,并非独立流通商品。被告利用该赠品进行单独交易,实质上攫取了原告通过联名营销所形成的市场竞争优势,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同时,被告对“禁止单独售卖”的规则具有明确认知,主观过错明显。综合考量原告对加盟商管理存在一定疏漏等因素,法院最终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157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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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院认定七天无理由退货适用于线上二手交易(来源:南京江北新区法院)
近日,南京江北新区法院审结一起因二手交易平台玉石买卖引发的消费纠纷案件审结并生效。法院认定,卖家以“48 小时鉴赏期”限制退货的约定无效,消费者依法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权,但在缺乏欺诈证据的情况下,不支持三倍赔偿请求。
该案中,消费者唐某通过社交平台联系卖家王某购买三件和田玉商品,并在二手交易平台完成支付与收货。收货第三日,唐某以商品做工和材质问题申请退货,遭王某以“超过48小时鉴赏期”为由拒绝。唐某随后委托检测机构鉴定,认为卖家存在欺诈并起诉索赔。法院审理认为,双方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涉案玉石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宜退货商品,依法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立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卖家单方设定的48小时鉴赏期属于无效格式条款,不能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唐某在七日内提出退货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但就三倍赔偿及鉴定费等诉请,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卖家存在故意欺诈,鉴定费用亦非维权必要支出,均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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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动态
亚洲首例!苹果在日本开放外链等第三方支付,费率低至10%(来源:网络诉讼圈)
2025年12月18日,日本《特定智能手机软件竞争促进法》(The Act on the Promotion of Competition for Specified Smartphone Software)开始施行,作为法案认定的“指定提供商”,苹果官网刊发整改公告,被迫在日本开放了外链等第三方支付渠道,费率最低10%,最高21%,同时还开放了第三方应用商店等替代分发渠道。日本成为了亚洲第一个打破苹果App Store应用内购买(IAP)与应用分发双重垄断的国家。
在苹果全球营收前四个市场中,有且仅有中国还在经受苹果在应用支付与应用分发环节的双重垄断,持续缴纳30%的标准苹果税。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_37BRiQu7PtMetMdWIp67A
全球突破不断!苹果同意在巴西开放第三方支付及下载渠道(来源:网络诉讼圈)
12月23日,巴西反垄断机构、经济防御行政 (Cade)委员会发布公告,本周二以多数票批准了苹果公司提出的停止侵权承诺 (TCC) 协议。TCC协议约定,苹果将于105天内在巴西开放应用内第三方支付、外链引导支付,同时还将开放第三方下载渠道。
TCC协议是在一项行政调查程序框架内提出的,该程序由Cade发起,旨在调查苹果iOS 数字生态系统在巴西可能存在的反竞争行为——苹果禁止开发者通过第三方应用分发渠道提供数字商品和服务,以及强制用户使用苹果支付处理系统(IAP)进行应用内交易。后一种做法还因苹果《APP审核指南》反引导条款的实施得到强化,该条款主要是阻止应用开发者在其iOS APP中告知用户除苹果提供的IAP之外的其他支付方式与购买优惠信息。TCC协议旨在消除此类竞争风险。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aAD4cYzxqGIPELpnsVlm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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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团队典型案例
2.原创合集
3.苹果税中国反垄断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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