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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鱼财经工作室)
12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招联消费金融因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贷后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被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盛莲同时被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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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官网
今年4月份,《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本文称“助贷新规”)正式发布,助贷新规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准入管理,商业银行总行应当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
招联消费金融官网2025年11月公布的合作机构名单显示,招联消费金融目前共有31家合作机构,其中19家提供互联网贷款的营销获客服务,12家主要为催收服务。
2025年以来,已有多家消金公司因合作机构管理或合作业务管理不到位受到监管处罚。
2025年5月,阳光消金因合作模式存在不足、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等4项违规行为被罚140万元;7月,宁银消金因合作业务管理未尽职等5项违规行为被罚款165万元;12月,金美信消金因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等3项违规行为被罚120万元。
招联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目前的注册资本为100亿元,由中国联通、招商银行各持股50%。
截至2025年6月末,招联消费金融总资产为1577.22亿元,较2024年末减少60.29亿元,降幅3.58%;上半年,招联消费金融实现营收78.99亿元,同比下降14.77%;实现净利润15.04亿元,同比下降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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