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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蓝鲸新闻)
蓝鲸新闻1月4日讯,近日,厦门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余维江、徐紫嫚、熊飞三人的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
决定书显示,余维江和徐紫嫚、熊飞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情况
2024年10月7日,上市公司中某环保的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等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开前构成《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同时,上述事项具有重大性,公开前构成《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24年8月3日,公开于2024年10月7日。余维江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4年8月3日。
二、余维江泄露内幕信息、徐紫嫚内幕交易股票情况
余维江向徐紫嫚泄露内幕信息;徐紫嫚知悉内幕信息,知悉时间不晚于2024年8月26日。
2024年8月29日至9月30日期间,徐紫嫚累计买入“中某环保”股票合计127.89万股,买入金额合计1327.50万元,交易盈利合计7,202,334.19元。徐紫嫚相关交易存在首次买入、内幕信息公开前最后一个交易日转入资金放量买入、交易时间敏感、内幕信息公开不久即将股票全部卖出等情形,交易行为明显异常,没有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
三、徐紫嫚内幕交易场外期权产品情况
如前所述,徐紫嫚知悉内幕信息,知悉时间不晚于2024年8月26日。
2024年8月29日,徐紫嫚决策购买以“中某环保”股票为标的资产的场外期权产品,2024年9月20日徐紫嫚行权,交易盈利12,392.44元。徐紫嫚相关交易存在交易时间与知悉时间高度吻合等情形,没有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
四、熊飞内幕交易股票情况
熊飞系徐紫嫚的外甥,有较多的日常工作、生活接触。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熊飞与徐紫嫚频繁联络。
2024年9月13日至9月30日期间,熊飞累计买入“中某环保”股票3.65万股,累计买入金额39.31万元,交易盈利265,022.64元。熊飞相关交易存在首次买入、内幕信息公开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买入放量、交易时间敏感、内幕信息公开不久即将股票全部卖出等情形,交易行为明显异常,没有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
余维江的上述泄露内幕信息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徐紫嫚、熊飞的上述交易股票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徐紫嫚的上述交易场外期权产品行为,违反了《期货和衍生品法》的规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对此,厦门证监局决定对余维江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对徐紫嫚没收违法所得7,214,726.63元,并处以29,609,336.76元的罚款;对熊飞没收违法所得265,022.64元,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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