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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 杨洋 编 李亦辉
12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同金管罚决字〔2025〕43号)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左云支公司因虚挂代理人套取费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责令改正,罚款6万元。
同金管罚决字〔2025〕43号显示,因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左云支公司虚挂代理人套取费用行为负有责任,李娟娟(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左云支公司负责人)被警告,罚款1万元。
同金管罚决字〔2025〕43号显示,因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左云支公司虚挂代理人套取费用行为负有责任,韩韬(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左云支公司客户经理)被警告,罚款1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左云支公司成立于2010年06月18日,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国防一条街(环保局小区转角二层),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16条,周边风险6316条,历史风险4条,预警提醒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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