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达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曝光一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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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全市成品油与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常态化、长效化,强化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现公开曝光一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进一步发挥警示作用,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与安全共识,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案例一
2025年10月31日,宣汉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在西商农博园附近查处一起非法经营、储存柴油案件,现场查获一个容积为15吨的单层铁质油罐,储存柴油5380升。经调查,涉事人员未取得柴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擅自零售、储存柴油。该行为已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公安机关正在对涉事人员进行立案侦查。
案例二
2025年11月28日,万源市应急管理局在太平镇查处一起非法储存柴油案件。经调查,万源市某砼业有限公司无任何储存柴油的相关手续,但擅自安设油罐及加油设备用于内部车辆加油。万源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拆除相关设备设施,并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53000元且没收非法储存的柴油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5年11月7日,达川区应急管理局查处一起零售门店超量储存案件。该门店申请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限量储存100件,但门店实际储存138件烟花爆竹产品。达川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并没收超量储存的38件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5年12月1日,万源市应急管理局查处一起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违规销售案件。经调查,涉事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向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商户邓某林擅自销售各类烟花爆竹共计179件+17盘。万源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作出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5年1月23日,大竹县应急管理局在欧家镇查处一起烟花爆竹零售门店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案件。经调查询问,涉事人员承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欧家镇欧普路北129号,但擅自将经营地址变更到欧家镇欧普路北街18号。大竹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2025年12月17日,渠县应急管理局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过程中,查处一起无证销售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查获烟花爆竹28件+9盘。经调查询问,涉事人员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七
2025年11月27日,达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江县应急、公安、乡镇政府等部门单位在任市镇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查获934件(箱)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调查。
案例八
2025年1月9日,达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公安机关查处一起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查获209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达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对涉事人员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2025年10月17日,达州市东部经济开发区应急、公安等部门在大风乡风箱村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查获768件(箱)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人员给予7日行政拘留,并由公安机关组织对涉案违规烟花爆竹进行集中销毁。
来 源:达州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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