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无照汇款可是违法的,哪怕帮朋友转钱回国也不行!
早前,一名在新加坡经营便利店的缅甸籍老板,因为无照提供汇款服务,在2年多时间里替顾客把146万新元(约800万人民币)转到缅甸,从中赚取约1.5万新元的手续费,最终被判坐牢1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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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PR便利店老板
帮顾客汇钱回缅甸赚“外快”
便利店老板名为阿东(化名),是新加坡PR。他早前承认一项抵触《付款服务法令》和一项《外币兑换与汇款业法令》的控状,昨天(1月2日)在国家法院被判刑。
据悉,阿东在市中心柏龄大厦经营一家便利店,平时由他和妻子一起打理。
大约在2019年前后,一名缅甸籍员工提议,可以顺便帮顾客提供“汇钱回缅甸”的服务来赚点“外快”。
阿东明知从事汇款业务必须持有执照,却还是点头答应,在没有任何牌照的情况下开始经营汇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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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转账800万人民币
阿东赚1.5万新元报酬
这名员工本身拥有缅甸银行户头,并使用当地的APP处理汇款。阿东则负责定期为该户头充值,确保有足够余额应付顾客的转账需求。
为了吸引顾客,便利店给出的汇率比线上平台更高。顾客上门后,由阿东的妻子接待,询问要汇出的金额和缅甸的收款地点。顾客直接交付新元现金,员工随后通过APP把缅币转给指定的收款人。
每一笔交易完成后,店里都会开具收据,写明收款人的手机号码、新元和缅币金额、收款方式以及交易日期,看起来与正规汇款服务并无太大差别。
调查发现,阿东一行人每笔汇款会收取2到5新元的服务费。平均每天经手的金额大约是500新元,一到周末,单日金额最高甚至可达5000新元
从2019年8月到2021年11月之间,他们一共替顾客完成了2890笔汇款,涉及金额高达146万4230新元(约800万人民币)
阿东主要通过两个方式获利:一是利用汇率差价,赚取约等于汇款总额1%的利润;二是每笔交易的服务费。两项加起来,阿东一共赚了约1万5086新元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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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东出于牟利经营无照换汇
最终被判坐牢10周+5天
控方指出,阿东是出于牟利目的无照经营汇款生意,日常负责与妻子和员工协调,并确保员工的银行户头里随时有足够资金运作,因此请求法官判他10至11周监禁
由于阿东是在假释期间再犯,控方也要求额外加判5天监禁
阿东在求情时表示,自己育有4名孩子,最小的只有6岁,仍需要抚养,希望法官从轻发落。
不过,法庭最终仍判他入狱10周,并因假释期间犯案,额外加坐牢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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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子为1200新币佣金
无照汇款,被判坐牢3周
中国女子珠珠(化名)在2012-2013年间到新加坡生活,2016年10月与新加坡本地男子结婚,婚后二人育有一儿子。
但二人的婚姻维持4年后,在2020年2月,珠珠和丈夫离婚了,珠珠为了让儿子可以接受新加坡的精英教育,也选择留在新加坡居住。
流年不利,在同年5月,珠珠又失业了,一下子就失去了经济来源!她为了赚钱,决定提供跨国汇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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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珠不会收取顾客的服务费,她会参考当天新币与人民币的汇率后,提供较合法兑换商低一点的兑换率,从中赚取差价。
珠珠会指示顾客将钱汇到她在新加坡本地的银行账户里,然后再嘱咐人在中国的父母,将人民币汇到顾客指定的中国户头。珠珠每汇出等值1000新币的人民币,可赚取12新币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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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珠有5名熟客,她在2020年5月至12月间,帮助顾客汇款了13次,总汇款100800新币,共赚取1200新币的佣金。
目前,珠珠因无照提供跨国汇款服务,被判坐牢3周,支付罚金1200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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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2起案件也再次提醒我们,在新加坡从事换汇、汇款等金融服务,哪怕数额不大、看似只是“帮忙”,只要没有执照,都属于违法行为,后果绝不只是罚款这么简单,还很可能要坐牢!
针对此事,通心粉们有何看法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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