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就司美格鲁肽化合物专利相关知识产权纠纷作出利好裁决,维持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此前认可该专利有效性的判决。这一里程碑式的裁定为丹麦制药巨头诺和诺德在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也彰显了中国对医药创新的坚定保护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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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美格鲁肽是诺和诺德自主研发的新型长效胰高血糖素样肽 - 1(GLP-1)类似物,作为旗下三大核心产品的关键成分,其应用覆盖两大重要治疗领域:用于肥胖和超重治疗的 Wegovy,以及针对 2 型糖尿病成人患者的 Ozempic(诺和泰)与 Rybelsus。自上市以来,该药物凭借显著的临床疗效获得广泛认可,全球累计使用时长已达约 3800 万患者年,成为诺和诺德的业绩支柱 ——2025 年前 9 个月,司美格鲁肽系列产品贡献了该集团近四分之三的销售额。
对于此次胜诉,诺和诺德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迈克・杜斯特达尔(Mike Doustdar)表示:“这一结果对司美格鲁肽而言极具积极意义,彰显了政府保护医药创新的坚定决心。该判决也将增强外国企业在华可持续发展的信心,激励企业进一步研发和引入创新药物,最终惠及广大患者。” 值得关注的是,杜斯特达尔于去年上任后,核心使命之一便是捍卫 GLP-1 领域业务,抵御礼来等竞争对手及专利规避类仿制药的冲击,此次胜诉无疑为其战略推进奠定了重要基础。
从行业背景来看,中国医药市场的战略重要性愈发凸显,此次专利保护裁定的影响远超单一企业层面。随着诺和诺德即将推出司美格鲁肽的新型口服制剂 Wegovy 片剂,这一判决来得尤为关键。该口服剂型已于 2025 年底获美国批准,欧洲市场的审批结果预计于 2026 年下半年公布,其上市有望进一步扩大 GLP-1 类药物的适用人群,尤其将惠及需自费购药的患者群体。在北美市场 GLP-1 类药物价格面临压力的背景下,包括中国在内的海外市场销售表现,正成为诺和诺德业绩增长的重要支撑。
不过,诺和诺德方面也明确表示,此次中国法院的裁决不会改变其此前发布的财务指引。该公司此前披露,由于司美格鲁肽化合物专利将在部分国际市场到期,预计将对 2026 年全球销售增长造成低个位数的负面影响。
成立于 1923 年的诺和诺德,总部位于丹麦首都哥本哈根附近的 Bagsværd,是全球领先的生物制药企业,核心业务聚焦糖尿病等严重慢性疾病领域。目前,该公司在 80 个国家拥有约 7.85 万名员工,产品行销全球 170 多个国家和地区。此次中国最高法的判决,不仅为诺和诺德在华业务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知识产权环境,更向全球医药创新企业传递了积极信号,有望推动更多国际创新药物加速进入中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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