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噪声污染,营造安全祥和、空气清新的节日环境,请大家自觉做到:禁放区内不燃放烟花爆竹、非禁放区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积极举报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现将《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明确的禁放区域、禁放场所,以及非禁放区域等相关内容予以告知:
一、禁放区域
(一)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
(二)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城区范围内的区域,具体区域由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二、非禁放区域的禁放场所
医疗机构、中小学校、风景名胜区等十类禁放场所。
三、非禁放区域
我市除上述两类禁放区域、十类禁放场所之外的区域。
四、禁放区域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五、重污染天气期间,全市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六、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市禁放联席会议提醒您:燃放烟花爆竹,请到非禁放区域的合法正规销售网点购买合格产品;不要在网络和微信群等非法渠道购买,不要通过“互联网+寄递”方式违规寄递烟花爆竹。同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劝阻违规燃放行为,主动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急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对举报有功人员将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2345,110(非法储存、运输),51708400(非法生产、销售)。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新年愉快,万事如意!
济南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联席会议2025年12月
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一、主城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南山区)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为禁放区;天桥区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北至黄河以南行政区域为禁放区域。![]()
二、长清区
东至104国道;西至济郑高速铁路;南至阜新街西段-峰山路-西苏山口-东苏山口沿山脊线向东-丹桂路向南-火石山-窟窿山-双尖山沿山脊线向东-崮云湖水库-崮五路;北至明发路-农高路向北-平安南路-玉皇山路向北-济郑高速铁路。四至线闭环连为一体区域。![]()
三、章丘区
东至胡山大街;西至绣源西街;南至青云大道(南外环);北至龙泉路,四至线闭环连为一体区域为禁放区。![]()
四、济阳区
东至经一路、再由纬三路进入东环路南延至黄河大堤连接线;西至澄波湖路,南至新元大街,四至线闭环连为一体区域为禁放区;北至泰兴西街、旺旺路、泰兴东街、纬四路。![]()
五、莱芜区
东至京沪高速以西;西至鹿鸣路-西秀大街-凤城西大街-北坛路-嬴牟西大街-胜利北路以东;南至汶河中心线-大桥南路-汶河大道以北;北至辛泰铁路-莲河西侧路-梁坡水库南侧路-香山路以南。![]()
六、钢城区
东至顺河路(汶水溪路);西至钢城西外环-永兴路-黄羊山大街-双泉路;南至牟汶河南岸;北至钢城北外环。![]()
七、平阴县
东至新105国道;西至新220国道;南至341国道范围内的区域;北至新220国道。![]()
八、商河县
东至国道340(东外环);西至商西路、新兴南街、西环路、新兴街、创业路、温泉路、银河路、春博路、宝源街、春华路、明辉路延长线、滨河路;南至国道340(南外环);北至北外环、商中路、北环街、田园路、富民路;四至线闭环连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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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虽美 安全更贵
请勿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济南公安
编辑: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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