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1亿多元!福州某科技公司被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福建中XX联科技有限公司
1.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发票。
2.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1153份,金额107393403.1元元,税额8783737.71元,价税合计116177140.8元。
3.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该公司开具的1153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7393403.1元,税额8783737.71元,价税合计116177140.8 元,定性为虚开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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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与罚短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50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数额巨大标准,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量刑档次。
该公司虚开税额8783737.71元,已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如不具有适用减轻处罚情节,其责任人员最低也要面临十年有期徒刑的刑罚。
此外,该公司对外虚开了这么多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的下游企业可能也会比较。
那么,下游企业会面临什么责任呢?
首先,对于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用于进项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补缴相应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可能还会有罚款的行政处罚。
其次,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达到相应标准的,也会构成犯罪。例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逃税罪。相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来说,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逃税罪是轻罪。其中,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只有一个量刑档次,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逃税罪有两个量刑档次:一是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是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对于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受票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往轻罪的方向进行辩护,达到减轻刑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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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观舒律师,专注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逃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非法出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重大疑难涉税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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