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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起,一批影响你我的重要教育新规将陆续落地施行。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让年龄不再是违法者的"免罪金牌"、《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明确幼儿园收费需列清单并公示、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加对网络空间用语用字的规范要求……
一起来看,哪些你最关注?
1
明年起,年龄将不再是“免罪金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一些新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纳入管理范围。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了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条件:对于14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法执行拘留;14至16周岁以及16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同样可以依法执行拘留;对因未达年龄不予治安处罚或者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了学生欺凌的处理方式: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此外,如果学校未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严重学生欺凌事件,将被责令改正,有关部门还会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以此推动公安机关与学校协同治理学生欺凌问题。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明确加强了对组织、胁迫未成年人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行为的打击力度。新法规定:对组织、胁迫未成年人在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经营场所从事有偿陪侍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对执法程序有更人性化的规定。询问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不能到场的,可通知其成年亲属、所在学校代表等到场,给予未成年人心理支持与权益保障。
2
幼儿园收费新规来了!
《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1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及各类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幼儿园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各地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幼儿园本园收费两张目录清单,并加强收费公示,未在清单内或未经公示一律不得收费。
3
规范网络空间用语用字
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1月1日起施行。
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创新发展,增加对网络空间用语用字的规范要求。明确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
4
新网络安全法增加人工智能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
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1月1日起施行。
回应人工智能治理和促进发展的需要,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规定,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训练数据资源、算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和健康发展。
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5
全民阅读有了法治护航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12月公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部针对全民阅读的行政法规,《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全民阅读从“政策引导”迈向“法治保障”的新阶段。
条例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发挥言传身教作用,开展力所能及的家庭阅读、亲子阅读等,帮助未成年人养成良好阅读习惯。
条例还提出,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适宜的读物,创设良好的阅读环境条件,培养幼儿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强书香校园建设,加大阅读在教学计划中的分量,开设阅读课程,开展阅读辅导,组织校园阅读活动,帮助学生养成阅读习惯,并加强对教师的阅读指导培训,提高教师的阅读指导能力。
高等学校应当将阅读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方式,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活动,鼓励学生拓展阅读内容,丰富学生精神世界,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6
中小学生午休课桌椅有“国标”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中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通用技术要求》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根据学生身体发育特点,从设计、生产、检验、使用全流程作出规定,让午休课桌椅更舒适、安全、耐用。
标准要求午休课桌椅形态尺寸兼顾学习与午休的舒适;对午休课桌椅的材料、性能和结构作出严格规定。在材料方面,要求桌面、椅面等塑料件抗冲击、耐老化,表面漆膜经得起水、潮气和摩擦,桌面沾了墨水、印泥之类的污渍,用普通橡皮就能擦干净。在结构和耐用性方面,要求午休状态下椅子能承受多重重量测试,挂钩挂5kg物品不损坏,搁腿部件用2万次不会断,调节、折叠等功能用1万次还能正常用。
7
事关孩子视力,新标准发布
由眼和视光疾病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牵头,联合多家单位共同研制的《儿童青少年裸眼视力和屈光状态评价规范(WS/T 10039-2025)》(以下简称《规范》)正式获准发布,并将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儿童青少年裸眼视力和屈光状态(特别是“远视储备”)的全国性卫生行业标准,旨在解决长期以来各地评价方法不一、数据难以比较、预警不够规范的问题,为全国范围的科学近视防控提供统一、权威的技术依据。
《规范》明确不同年龄段裸眼视力的异常判断标准:3岁儿童视力≤4.7、4—6岁≤4.8、7—18岁≤4.9,即被视为需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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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在线综合整理自新华社、中国政府网、上观新闻等媒体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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