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任何侵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惩处。2025年12月24日,湘阴县医疗保障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湘阴县第二人民医院(湘阴县康复医院)因超标准收费、将非医保支付范围费用纳入基金结算等违规行为,被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811291.31元,同时处以343898.97元罚款,彰显了医保监管部门守护基金安全的坚决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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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湖南)
经查,湘阴县第二人民医院存在两项严重违反医保基金使用规定的行为:一是超标准收取医疗费用,违背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要求;二是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变相套取医保基金,直接损害了医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上述行为已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典型的医保基金违规使用情形。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定点医药机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的规定,湘阴县医疗保障局对该院作出行政处罚(湘阴医保处罚决﹝2025﹞26号),除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外,并处以343898.97元罚款,罚款金额折合34.3899万元。
医疗保障基金的规范使用,直接关系到民生福祉与医疗体系的健康运行。对湘阴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处罚,是医保监管常态化、严格化的体现。聚焦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违规结算医保费用等突出问题,通过日常巡查、飞行检查、专项整治等方式,织密医保基金监管网络,对各类医保违规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的底线,切实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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