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金洞饰面花岗岩矿V7矿区擅自倾倒、堆放固体废物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因为部门协同、机制创新、快速索赔、生态修复成效明显,成功入选全省第五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
案情还得从头说起。一天,遂川生态环境局会同当地自然资源、水利、林业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金洞饰面花岗岩矿V7矿区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通过实地勘查、现场测量、周边走访及查阅资料等方式,发现该矿区存在擅自将废石废料倾倒、堆放在厂区外山坡及林地的违法行为,致使原有乔木、灌木及草本植被碾压、掩埋,植被覆盖度显著下降,生态景观遭到破坏。经测算,受影响区域面积约25亩。
案发后,遂川县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组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与评估工作。通过多次现场复核、植被受损程度抽样检测、土壤及地表水风险监测、生态系统受损范围界定等工作,确认该矿区违规堆放、倾倒废石废料是导致25亩植被破坏的直接因素,但未造成永久性生态功能损失。经评估核算,此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费用约600万元。
时隔28天,受遂川县人民政府的委托,遂川生态环境局主持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与县直有关单位一起确认损害事实认定、赔偿义务人责任划分、履行责任等,并就生态环境修复方式、修复期限、修复费用等与赔偿义务人进行磋商,现场签订生态环境赔偿磋商协议,明确赔偿义务人赔偿损害费用600万元。协议签订后,赔偿义务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赔偿责任,对损毁地块的生态进行修复。
从损害赔偿启动到磋商协议签订,历时28天,遂川县成功办结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彰显了当地“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的治理效能,也体现了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关键作用。
此案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汇聚各方力量。建立健全部门联动联巡联治机制,彻底扭转了以往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有效弥补了单一部门调查可能存在的盲区,提升了损害事实认定、责任主体界定和生态影响评估的全面性与准确性,实现对“污染—损害—影响”全链条覆盖,为高效磋商奠定了基础。
二是优化磋商机制,打通赔偿路径。与传统“自上向下”的指令性处罚手段相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采用“平等协商、双向沟通”的模式,充分考虑赔偿责任主体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了生态修复方式、修复完成期限、赔偿费用核算等问题,由此成为落实赔偿任务的核心途径。
三是细化责任清单,构建闭环机制。从前期废石废料的合规清理、受损区域的土壤预处理,到中期植被修复的具体实施,再到后期的生态管护,磋商协议对赔偿义务人的责任范围进行了全景式界定,构建起“清理—修复—管护”的全链条责任闭环机制。
四是坚持修复优先,守牢生态底线。以“生态修复”为目标导向,将“损害担责、修复生态”的制度设计贯穿于损害索赔全过程,做到方案共商、过程共管、效果共评,确保生态修复方案既符合生态修复规律,又适配当地自然条件,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成为守护绿水青山的“硬抓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