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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宣布“即将召开国民大会,通过宪法,实施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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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团认为实施宪政之后,“当前政治环境即将有急剧变化”,对于参加各级民意机关的选举,表现得更加积极主动。
1、参与选举的准备
据重庆支团部报告,他们早已认识到今后的政治舞台取决于谁在民意机构中占据优势,团的政治基础就建立在选举之上;经过其不断努力,已使重庆支团成为重庆市参议会的“重心”:
“日寇既已投降,各地民意机构,遂提前成立,本会深刻了解于今后政治之正常发展,有赖于民意机构之占有优势,故一再令督各分团,鼓励同志,参加参议员竞选,各分团均能认识此项工作之重要性,竭慎努力,虽竞选之结果成绩各有差别,而努力争取之精神,彼此一致,尤以第二、第十四,及綦江、壁山、广安、永川等分团,事前准备周密,选举执行彻底,故成绩甚优,至于市区选举,在支团主持之下,分配适当,同志互助,在劣势环境中,赢得胜利。八十三个市参议员,干部及团员计四十六人,同情于团者十余人,故团在参议会中,已形成重心,再市区区长选举十八个行政区中,民选区长,本团占十八人,副区长占十人,区民代表主席占十二人,地方自治之基础,亦即本团政治之基础,已深植而巩固。”
重庆支团尽量争取该市参议会的席位,其目标在于为将来的“民选市长”做准备。
支团干事长陈介生在团内宣称:“我们团要部署争取的,不是今天的市长议长,而是未来民选的市长。”
如果“将来市长民选,本团提名的人一定当选,那时候同志们多年的政治抱负和理想,都可实现了”。
暴露出三青团的极大野心。陈介生也因此被视为“重庆青年团的英雄人物”。
湖南举行省参议员选举时,湖南支团部正忙于整理组织,对此准备不足,因而处于明显劣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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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团部紧急研究了当时形势,一致认为争夺参议员及其议长位置,“是以后进一步争夺所谓‘民选省长’的基础”,所以竭尽全力,推举赵恒惕作为团方代表,竞选省参议会议长一职,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击败党方代表张炯,由此扭转了不利局势。据说“这一胜利奠定了三青团湖南支团部在湖南政坛中的地位”。
事后,湖南支团部在工作报告中宣称,其在湖南地方民意机构中已经“完全居于主动地位”。
“自日本无条件投降,本省奉中央命令限于三十四年底普遍完成县选,成立县参议会,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九日选举省参议员,成立省参议会,对下级工作之指导,除协助地方公正人士竞选,藉以争取社会广大同情外,并鼓励团员竞选,以树立良好之政治风尚而为民倡,结果团员当选为乡镇保长者一五。三人,乡镇民代表者一九六六人,县参议员三四二人,省参议员二十人,不论在县参议会、省参议会,均完全居于主动地位,已充分发挥组织精神。”
各地团部在地方民意机构选举中所表现出来的力量和取得的成绩,获得了中央团部的高度评价,并予以通令嘉奖。
中央团部特致电四川支团:
“该支团(指四川支团)暨所属团队办理竞选事宜,成绩颇佳,应予嘉勉。”并请“四川支(区)团干事会筹备处转本团干部当选参议员诸同志”,予以慰问和勉励。电文称:“查训练四权为训政时期之要务,民意机构为实行宪政基础,其关系于国家前途均极重大,同志等为团努力,夙著勋劳,今受民众之厚寄,复荷社会之殷期,为国为民仔肩益重,特电慰勉。”
抗战胜利前后,三青团在各级地方政权和民意机构中所培植起来的力量,为它进一步参加选举,与国民党组织展开更大规模的争夺积累了政治资本。
2、三青团的跃跃欲试
1946年11月,国民党政府排斥中共和民盟,单方面在南京召开了所谓的“制宪国民大会”,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共14章175条。宪法宣布“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并规定了国民大会、总统、五院制政府的产生方法、权限及其相互关系,它是国民党政府自1933年开始的、长达13年的制宪过程的一个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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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理上说,这部宪法宣告了国民党训政时期的结束,它将取代1931年国民会议通过的《训政时期约法》,成为宪政时期的根本大法。大会决定于1947年1月向全国公布宪法,并将于同年12月25日起开始施行。国民党方面吹嘘说:该宪法坚持了“三民主义和五权制度”,也包括了政协会议的原则,因而是“一部具有特性而最新式的民主宪法”。
而中共方面则认为这是一部“蒋记伪宪法”,坚决表示:“现在蒋记‘国大’通过的‘民主宪法’,就字面说,甚至还不及袁世凯的天坛宪法和曹锟宪法”,“人民决不承认蒋记伪宪”。
制宪国民大会还通过了《宪法实施之准备程序》,规定宪法公布后,政府将于3个月内制定并公布下列法律:国民政府组织法,国大代表、立法委员、监察委员之选举罢免法;在有关选举法公布后6个月内完成国大代表、立法委员、监察委员之选举;并由国府主席召集第一届国民大会(俗称“行宪国大”),选举总统和副总统。
按照这一程序安排,1947年将是国统区的“选举年”,将先后举行国大代表、立法委员以及监察委员等一系列选举。全国35个省、12个市,加上职业团体和其他边疆地区及华侨选民,将选出2971名国大代表,622名立法委员和184名监察委员。这是自1936年以来国民党政府举行的第二次大选活动,被吹嘘为“我国真正普选之创始”,它们是国民党为“实施宪政”而布置的重头戏。
这些选举都是三青团所觊觎的目标。长期以来,三青团一直苦于不能“直接参与政治”,上述选举的举行给他们提供了出头露面的机会。各级团干都把选举看作是扩大自己权势、争夺权利的捷径,也当作自己谋求出路、摆脱不利处境的一种办法。
据一位湖北支团干部后来回忆,当时团干们都懂得,“如果将来不是国民党一党专政,很多人必须另找出路,最好是能够在大选中捞上一个位置,就可以支高薪,居高位,名正言顺地参加政治活动了。事关切身利益,自必当作头等大事,全力以赴”。
因此,二全大会之后,三青团置蒋介石所提出的“不要作官”的劝告于不顾,决定发动全团力量从事竞选。中央团部把“协助选举”当作自己在1947年的主要任务,并于是年1月提出了通过竞选来参加实际政治的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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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团员总甄核而发表的告全体团员书中,中央团部明确宣布:
“本团二全大会以后,国家正步入宪政实施阶段,现在国民大会已经圆满完成制宪工作,民主宪法亦经政府明令公布,本团今后任务,在以民主方式,揭橥革命主张,循宪政大道,参加建国工作…团员总甄核之又一意义,即欲集结革命青年于一个坚强组织之下,依民主方式,从事公开竞选,由取得群众信任进而为群众服务。”“今后国家将走上民主宪政的新阶段,本团组织与领导的方式,亦应走上一个新的阶段,要使青年依民主方式从群众选举中产生出来参加实际政治。”
中央团部制订的1947年度中心工作要点,也把参加选举列为当年各级团部的主要工作之一。要求各级团部“发动优秀团员,参加国民大会代表、立法委员、监察委员,及各级民意机构之竞选,各级团部除应以有组织有计划的方式尽量促成团员当选外,对于地方公正人士之竞选,亦应斟酌环境,需要加以支持”。
有的团刊文章还借其他党派跃跃欲试、企图参政的形势来警醒团干,要求大家激流勇进,推动团组织积极参加竞选活动:
“我们必须严正注意这样一个新的事实,就是各党各派已届公开活动,公开竞争的时代,这个竞争,一样的受达尔文学说的支配,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谁不行,谁就被淘汰,这是个无情的铁律…必须把握时机,加紧奋斗,不要因为我们的党团已有悠久的历史,已有雄厚的实力,便以为可以稳坐江山,高枕无忧,这是靠不住的。”
《中央团讯》接连发表文章,为三青团参加选举大造声势,并列举了必须参加选举的种种理由:
“今年是选举年,举凡下届国民代表大会以及立法委员和监察委员的竞选,均须于本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以前完成,而竞选国大代表的,在七月底即须还乡,八月中旬开始选举,时间的迫促,已不容参加竞选者作消极的准备了,这次参加竞选的党派,除迷信武力,破坏统一的某党,以及其应声虫外,必皆热烈参加,殊无疑义,本团呢?
…我觉得不但可参加,而且必须参加,其理由有四:(一)本团现在所处的环境较之民、青等党派优势;他们都热烈的参加,我们岂甘落后?(二)我们的老大哥一党—既以‘老气横秋’的姿态出现于选举战场,难道我们这些蓬蓬勃勃的青年小伙子,捺得住跳跃的心弦而袖手旁观吗?(三)本身而论,我们的团有十个年头的历史,有一百六十余万的团员,这正是我们大显身手的时候,怎可不参加呢?(四)以本团的任务来说我们为什么要‘反破坏统一’、‘反官僚’、‘反贪污’呢?因为是要解除人民的痛苦呀,我们要解除人民的痛苦,就要参政,就要参加竞选,不但参加,而且要获得胜利。”
不仅显得振振有词,冠冕堂皇,而且充满信心,志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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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作者在文章结尾处大声呐喊:
“本团在这第一次出马参加,必须要做到‘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最后我们高呼‘马到成功’!”
这篇文章无异是三青团的竞选宣言。一切为了选举,选举压倒一切,整个三青团从上到下都狂热地卷入了选举的浪潮之中。
3、蒋经国的要求
但在团内仍然可以听到对于选举的不同意见。一些中央干校学生曾写信给他们的教育长蒋经国,表示要参加国民大会代表竞选,并请求给予帮助。
蒋经国借此机会,在一封信中公开表达了自己的反对态度。
他在信中写道:
“你要我在你参加竞选的‘工作’上帮一点忙;首先我对帮忙两个字,非常看不惯…读到这两个字的时候就可以想到,有一个人满脸装着假笑,弯着腰立在一个‘要人’的前面,向他苦苦哀求,这是一幅可怜而又可耻的‘现实图画’。老实说,一个想参加政治而又要人家帮忙的人,可名之日‘政治乞丐’。我常常看见有人为了参加竞选印了很大的名片,在名片上刻了许许多多‘功绩’。今天走部长公馆,明天跑次长寓所,他为‘竞选’,可以在门房里、在传达室里,坐上几小时甚至整天的冷板凳,我真不懂像他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无非是为了‘虚荣’、为了‘面子’。…我劝你不要为面子,为了虚荣去参加竞选。”
蒋经国表示他并不反对选举本身,只是不赞成三青团团员和干校学生参加竞选。
蒋宣布他自己已经放弃了被选举权,希望干校学生亦照此办理:
“我们的同学…对于国家没有功劳,对于人民没有贡献,所以不应当去参加竞选,而应全力来促成国民大会的召开。至于个人之所以不参加竞选,亦是因为自己知道年纪太轻、学问太浅,对于国家不但没有贡献,并且有许多地方对不起我们苦难的同胞,我放弃了自己的被选举权;同时也劝同学们放弃被选举权,而来选举优秀的朋友同志去出席国民代表大会。”
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蒋氏对于在当时形势下举行这种选举是否明智深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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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
“我感觉到国家如此之乱,人民如此之苦,我们从事基层工作才能达成任务;那里还有时间去谈选举!我看到有许多参加竞选的人,他们对于竞选‘热心‘认真’‘努力’,实在是使人非常的钦佩…试问革命失败了,国家亡了,你就是争得了‘代表’可有什么用处?”
最后蒋经国告诫说:
“我们国家的处境实在太难了,人民的苦难实在太苦了,我们既不能为国家人民解除苦难,那么我劝你再不要在国家人民的苦难上面又加苦难,否则就是一个极大的罪恶!”
然而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在切身利益和狂热情绪面前,其他声音从来都是微弱无力的。
各地团部都热衷于研究选举策略,根据三青团的利益,分析选举环境,确定选举目标,紧张进行选前备战。
湖南支团部负责人一再提醒全体干部和工作人员:
“竞选有如作战,欲求胜利,在能知己知彼,明了全盘情形,故各级团队对于所辖区域内,人事之分析,党派彼此之形势,以及自我之力量,应详细调查,列为图表,一以存县,一以呈支团,以供参考,再各界选举结束,姑无论成败与否,均应详细呈报,使支团得以明了全省形势,统筹布署,万不能虚伪不实,甚至判断不清,认敌为友,贻误滋大,其他如选举法令之研究,公职候选资格检核手续之应事先办理,均未可忽视。”
湖南支团还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得出结论:
“在宪政时期,各党派政治势力之消长,以其所争取的民众的多寡为转移,民众对各党派信仰之程度以选举时投票之情形决定,本团要争取政治上之领导地位,必须对当前各党派之活动情形,详加分析,并讲求对策,分途应付。”
至于对各党派“或加以拉拢,或予以打击,此须因时因地而定,并且要看对方之活动是否有益于本团而决定”。会议认为:“本团今后要从争取民选胜利中去领导民众。第一期民选政治中,本团如获得胜利,则可保持六年之久的政治优势,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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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争取选举胜利,会议提出采取以下重要措施,如掌握乡镇长、乡镇保民代表及县参议员;加强与县政府民政、社会两科之联系;控制农、工、商、妇女及自由职业团体;控制选举机构和争取举办选举人员;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多方布置人事等等。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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