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30日,越秀地产发布公告,宣布与一家银行签订了一项融资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越秀地产与一家银行签订了2.2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协议,贷款期限为首次提款日起364天。
协议约定,若控股股东越秀企业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将触发违约,一是在公司有投票权股份中直接/间接持股低于30%;二是不再是单一最大受益股东;三是丧失有效管理控制权。违约后贷款人可要求立即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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