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1批)》(仅沧州案件)
01
典型案件
受理编号:X3HB20251217005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反映运河区迎宾大道沧州市狮城公园每天19:00至22:00跳舞团和健步走音响噪声扰民。
行政区域:沧州市运河区。
问题类型: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污染类型: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运河区迎宾大道沧州市狮城公园每天19:00至22:00跳舞团和健步走音响噪声扰民”问题部分属实。经实地检查,信访人投诉的跳舞团和健步走团队主要集中在市民活动区的东入口广场区域,经调取狮城公园东入口广场区域监控记录发现,狮城公园每日19:00至22:00时段,大部分时间有2个健步走团队和1个广场舞团队在东入口广场区域开展健身活动,部分时段部分团体存在未合理控制音响音量问题;通过走访入园游客和毗邻狮城公园最近的御景国际小区(直线距离约120米)居民了解到,上述噪声扰民现象并非每日持续发生,存在时段性、偶发性特征,与信访举报中“每天晚上噪声扰民”的表述不完全一致。故“运河区迎宾大道沧州市狮城公园每天19:00至22:00跳舞团和健步走音响噪声扰民”问题部分属实。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办结目标:1.优化狮城公园噪声巡查机制。将早晚健身活动高峰期列为重点巡查时段,增加巡查频次,对健身活动区域实行全覆盖、不间断巡查,发现噪声超标现象第一时间劝导制止。2.深化执法联动。进一步密切狮城公园与属地西环派出所的常态化联动配合,健全信息共享、快速处置流程,对多次劝导仍拒不服从管理、持续噪声扰民的行为,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置,形成长效管控合力。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已约谈狮城公园晚间2个健步走团队及1个广场舞团队主要组织者,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园管理规定,明确文明健身的音量标准和活动时段要求。3个团队均已签署《文明健身承诺书》,承诺合理控音、规范组织,杜绝噪声扰民。2.强化安保管理责任。对狮城公园保安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压实噪声管控责任,要求建立常态化巡查管控机制,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巡查制度,明确保安人员为现场噪声管控第一责任人,每日19:00-22:00对东广场等重点区域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制止违规噪声行为,并做好巡查记录。3.优化设施检测保障。充分运用噪声检测仪动态检测健身活动音量,直观提示健身人员合理控音。对经多次劝导仍拒不服从管理、持续噪声扰民的游客,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罚。4.深化制度宣传引导。公园各主要出入口已设置《文明游园须知》及《文明健身活动须知》,对噪声管控、健身活动规范等内容强化宣传,引导树立“文明健身”理念。经随机走访入园群众3人及入户走访御景国际小区居民5户,均反映目前狮城公园健身活动噪声得到有效管控,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恢复平稳。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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