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9.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近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义乌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曲靖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现有募集资金专户用途修订为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再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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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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