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由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司法部联合发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典型案例上了热搜,大致意思就是,男子发现孩子非亲生,在多部门调解下,男子放弃要求返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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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男人之前的所有花费,不仅仅是给女儿的抚养费,还有婚恋的所有花费都打了水漂,在多部门的调解下换来了女方的一句道歉。怎么调解的没说,这男子“自愿”放弃被欺诈出的抚养费,有多“自愿”也没人知道。
不过这里有一点,说男人是念及夫妻之情放弃我觉得有点扯,这才结婚半年女方就出轨让男人喜当爹,这两人有啥夫妻之情?那些调解的不清楚吗?大家何必自欺欺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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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若真说夫妻之情,女方可是一点都不顾及,还肆意践踏和欺骗男方,为什么要让男方对女方有夫妻之情,并让本就千疮百孔受伤的他,继续做出损害自己的让步呢?
这种明显维护作恶女,侵犯男性基本权益的事,还能皆大欢喜放出来,作为典型案例宣传,我实在是无法理解。合着觉得女性是弱势群体,维护女性就是政治正确了,可现实明明这男的才是真正的弱势,不管从哪方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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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圆满抽身了,各部门也“圆满”调解了一场纠纷,都圆满了,就这男的损失惨重,连抚养费这点合法的开销都不能要回,这符合哪门子的价值观呢?真就是你能吃苦你就多吃苦,你肯吃亏那你就多吃亏呗,所以在大家眼里我国男性其实还是很善良温顺的嘛。
如果真如女权仙女所说,国男都是不稳定的危险分子,不管是各部门还是女方,都不能干那样的事。
作者:一份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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