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张奕丹
12月29日,广东廉江祖孙三人被害案二审宣判。据广东法院网消息:当天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叶某志故意杀人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叶某志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该案死者分别是何先生的妻子、儿子和岳母。29日中午,何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今天上午他接到法院的电话,被告知判决书已经寄出。他表示,这一判决结果算是给了他的家人一个交代,后续他想继续进行民事索赔。
何先生表示,目前逝者仍在殡仪馆,他打算等叶某志被执行死刑后带他们回去安葬。
据封面新闻此前报道,何先生介绍,他是湖南人,和妻子在2023年结婚,他们育有两子,大儿子不满两岁,小儿子仅8个多月。事发当天,他在广州工作,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在位于廉江的娘家暂住。2025年3月27日晚,他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得知出事。他的妻子、岳母和大儿子均不幸遇害。
何先生表示,凶手叶某志和他的妻子一家是同村村民,两家仅相距几百米。案发后警方调取了附近邻居家的监控录像,发现案发时间在3月27日19时48分左右。案发后,叶某志被鉴定为患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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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 广东法院网
据广东法院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被告人叶某志因猜疑被同村的叶某等人加害,遂产生杀念。2025年3月27日晚,叶某志携带两把菜刀驾驶摩托车寻找叶某未果,在叶某家门口见到被害人韦某某、叶某花、何某某,即持菜刀砍击致3人死亡。叶某志逃离现场后自杀未遂,在家中被民警抓获。经鉴定,叶某志患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2025年8月18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某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叶某志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法院二审认为,上诉人叶某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叶某志作案时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坦白等情节,但其罪行极其严重,从其作案对象选择及作案过程看,其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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