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落实国家部署,EOD模式探索与实践已初见成效。立足发展阶段,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持续推进EOD模式创新实践。”近日,在2025年度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培训班上,各省参会代表表示要持续推进EOD模式创新。
“EOD模式不仅是探索‘两山’转化路径的重要实践,更是主动统筹保护和发展,挖掘生态经济新动能的重要举措,对支持生态环保产业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开发银行生态环保业务处资深经理马琦峰表示。
据了解,从2020年开始,根据总体部署,EOD模式创新工作按照试点先行、培育指导、推广应用三个阶段稳步推进。
2025年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相关通知,明确EOD不再通过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推送金融机构,生态环境部也不再开展入库技术指导,引发广泛关注,由此,EOD模式也从试点培育指导向各地自主推动转变。
目前,EOD模式取得了哪些成效?实施过程中又“暴露”了哪些问题?如何进一步推进项目实施?本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初见成效:100个项目获得金融机构支持
经过4年多的试点,EOD模式在理念方法、政策机制、实施路径等方面的探索已初见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目前,通过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推送的280个项目中,100个项目获得了金融机构支持。”生态环境部规划院EOD创新中心主任赵云皓表示。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在其官网、官微陆续公布了山东日照水库、浙江温州洞头“共富海上花园”、江苏南京黄龙岘茶文化产业、广东深圳盐田小梅沙等一批EOD项目案例,类型覆盖水源地保护、海洋生态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领域,为地方项目谋划和实施提供了参考。
在已获得金融支持的100个EOD项目中,政策性银行支持65个、商业银行支持43个、银团合作支持11个。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资本金形式支持3个。
在地方层面,各省份近年来也在因地制宜推进省级EOD模式试点工作。
生态环境部规划院EOD创新中心副主任卢静表示,随着全国试点工作的开展,安徽、福建、江苏、浙江等11个省市较早开展了EOD模式试点工作。
“今年进入全国自主推进以来,各省根据自身政策情况,制定了针对EOD模式的精准配套政策。”卢静介绍。
其中,江苏省推出金融服务产品,对EOD项目优先提供“环保贷”“环保担”“环基贷”支持;
山西省、山东省、四川省把EOD模式纳入带贴现和带补贴的支持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发“桂惠贷—生态贷”,贴息比例为3%,贴息1年,最高可贴息500万元。
广东、江苏、福建等省份将则将EOD项目环评审批纳入“绿色通道”,优先保障污染物排污指标;
同时,浙江、湖北等省也结合自身发展战略与项目需求,制定实施本省EOD项目入库指南、管理规程、实施评估细则等指引性规范性文件;
四川、天津、山东等省印发了本省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聚焦生态环境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任务,支撑美丽中国建设……
困难显现:背离初衷、违背政策的需调整纠正
尽管EOD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多位专家表示,“困难”“问题”和“偏差”也在实施过程中有所显现。
专家表示,这其中,有的项目用地、资源指标难以获得,有的建设内容规划审批手续繁琐难以落地,有的则是实施主体实力和能力不足。也存在项目各参与方对EOD模式认识不清、工作不扎实、不用心推进、实施要点把握不准等主观原因。
对于EOD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此前,中华环保联合会农业生态环保专委会秘书长袁秀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有所表示,一些EOD项目投资额度过大,项目数量过多,有一些不盈利的产业项目也在其中,这说明了对国家的政策解读有偏差。
同时,一些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平台认为EOD项目就可以获得国家政策性贷款,而且是低息,甚至认为获取的贷款在还款期可以不还本金,只要兑付利息就可以,这其实都是对EOD项目的误读。
随着EOD模式进入自主推动新阶段,各地需严格落实实施导则与实施评估要求,严把项目谋划关、培育优质市场主体、强化跟踪评估。
对于项目评估,卢静坦言:“若发现项目有变更,要及时调整变更程序;若确实无法按照EOD模式实施,要及时退库。”
如何对项目实施评估?卢静给出方法,一是实施方案要保持一致性,能调回原方案的要及时调整,需要变更的要及时走变更程序,确实无法调整的要及时退库;二是政策合规性,要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三是实施主体,要通过竞争性方式一次性确定,不能二次转包,同时要符合一体化实施要求,具备相应能力;四是必须采用整体立项方式,不能拆分立项;五是资金筹措不得依靠政府资金投入;六是投资建设运营要通过评估关注项目是否达到预定目标预期;七是资产与责任处置方面,从项目一开始就要考虑运营期结束后资产和生态环境治理责任的处置方式,并在合同中约定。
推进落地:重“质”、强“联”、求“实”、尚“美”、守“正”、谋“远”
面对问题,EOD模式如何“高质量”实施?
生态环境治理模式贵在守正创新。专家建议,下一步,各地在谋划和推进EOD项目时,要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围绕区域美丽中国建设任务和“十五五”重点工作,谋划项目,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全链条协同推进机制,统筹政策协同,严守合规底线。
为指导各地在谋划和实施EOD项目过程中“不走样”,卢静也阐释了EOD项目谋划和实施的关键逻辑,划出了重“质”、强“联”、求“实”、尚“美”、守“正”、谋“远”六个重点。
重“质”指项目推进过程中要重项目质量,不求数量。要扎实推进在库存量项目,强化落地,同时未来新增项目要继续保持严格的筛选标准,谋划程序、专家论证程序都不能降低。
强“联”即生态环境治理内容和产业开发内容的关联性。一方面是空间关联,只有空间关联,才能让生态环境外溢效应直接被产业利用;另一方面产业链关联,通过产业链上下游联动,赋能产业增值发展。
求“实”即秉承务实导向。包括项目实,不能盲目扩大项目规模,规模要与区域发展能力、要素保障能力匹配;基础实,前期土地、技术等工作要扎实,才能保障项目后续顺利推进;收益实,项目包装策划要有清晰的商业模式,投资收益成本要能覆盖投入和投资回报需求;主体实,项目要有一体化推进的基本条件;机制实,项目要由市场主体、组织主体和金融机构等专业支持方共同谋划,不能过度依赖外部第三方机构包装。
尚“美”即“小而美”,“小”就是规模适当、区域范围聚焦;“美”则是彰显地方特色,赋能优势产业发展与升级。
守“正”即坚守合规底线,这是行稳致远的基本条件,要精准契合各项政策要求和发展需求。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性质、资源开发、产业政策、生态环保政策、统一大市场招投标要求等,要在政策红线下进行探索创新与实践。
谋“远”是立足于项目的可持续性,因为EOD项目是长周期的建设运营项目,要科学构建项目实施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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