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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运城市绛县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解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解芳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解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解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运城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绛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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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芳,女,汉族,1969年8月生,山西夏县人,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西省运城市绛县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
1990年9月至1993年7月,夏县禹王乡政府工作;
1993年7月至1996年1月,夏县禹王乡团委书记;
1996年1月至1998年7月,夏县庙前镇副镇长(其间:1994.09至1997.09 山西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大专班学习);
1998年7月至2000年1月,夏县埝掌镇党委副书记;
2000年1月至2001年9月,夏县南大里乡党委副书记;
2001年9月至2005年3月,夏县南大里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5年3月至2006年6月,夏县南大里乡党委书记(其间:2003.08至2005.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6年6月至2007年4月,夏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南大里乡党委书记;
2007年4月至2009年5月,夏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09年5月至2011年5月,运城市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
2011年5月至2016年7月,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总支书记;
2016年7月至2016年8月,新绛县委副书记、县长候选人;
2016年8月至2016年9月,新绛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6年9月至2020年7月,新绛县委副书记、县长;
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新绛县委副书记、县长、二级巡视员;
曾任山西省运城市绛县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
来源: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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