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1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发布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7·23”较大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7月23日,东北大学55名师生进入中金内蒙古矿业选矿厂三系列浮选车间现场学习。10时24分,人员站立的浮选槽上方格栅踏板突然脱落,导致1名教师和6名学生共7人坠入浮选槽内,造成6人遇难、1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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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直接原因为事故区域安装的格栅踏板尺寸小于设计要求,加装的支撑槽钢焊接方式不符合承重钢结构焊接规范,焊缝长期在潮湿环境中锈蚀严重;人员偏离安全路线聚集在作业平台,人群荷载超过槽钢与主梁连接处的焊缝承载力,致使连接处断裂,格栅踏板脱落。
《报告》建议对事故中涉嫌犯罪的中金内蒙古矿业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中金集团及其所属企业27人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降级、记大过、行政处罚、诫勉处理;
对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6名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处分、诫勉处理、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
对新巴尔虎右旗应急管理局原局长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对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2名副旗长和呼伦贝尔市矿山安全监管局局长、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共4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政务记过、政务记大过处分;
对中金内蒙古矿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令中金集团、东北大学、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分别向其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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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场类工业区域本就存在高风险,允许学生进入却缺乏严密防护,甚至“带病”格栅踏板上人员聚集,如此险情也未引起重视,终致惨剧发生。
如今,事故调查报告清晰还原了导致这场悲剧的内因与“软肋”所在,一言以蔽之:这不是疏忽,而是对生命安全的漠视!
对42人严肃追责问责,正是要让失职者付出相应代价,以告慰六条年轻无辜的逝者,以震慑来者。
我注意到,作为事件责任主体的中金集团及其所属企业,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者4人,受到党政撤职、降级、记大过、严重警告处分者达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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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23”较大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中可见,中金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受到不同程度处理共计31人,多为中高层管理或技术骨干。
同时我也注意到,“中国黄金内蒙古矿业”官方公众号,自事故发生后停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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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一场突发严重伤亡事故,带给这家企业的一定是损失惨重、教训惨痛。
随着事故调查及处理告一段落,相信相关方面会在吸取深刻教训后,抓紧亡羊补牢,切实认真整改,重新站起来。
安全永远不是口号,而是底线。
当事故落地,便是血泪的代价。
还是要时刻牢记那句话:
责任重于泰山,警钟必须常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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