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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56,证券简称:赫美集团)于12月2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独立董事李玉敏先生因在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重工”)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李玉敏先生此前在太原重工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因太原重工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山西证监局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山西证监局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2025]3号,李玉敏先生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该文件。
赫美集团在公告中明确表示,李玉敏先生自2023年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上述行政处罚事项系其在太原重工任职期间发生,与赫美集团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已于2025年11月3日就相关事项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事项 具体内容 被处罚人 李玉敏 处罚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5]3号 收到处罚决定书日期 2025年12月26日 处罚原因 在太原重工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因太原重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罚措施 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与赫美集团关系 该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李玉敏在赫美集团任职情况 2023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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