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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吉林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天富期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00023170N)因在互联网营销合规管控及内控管理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两大违规行为浮出水面
吉林证监局在公告中指出,天富期货主要存在两方面违规问题。
其一,互联网营销过程中合规管控不足。具体表现为,合规部门对员工建立企业微信群的行为未进行有效监控;同时,个别营销人员用作营销素材的微信截图中包含投资建议,且未署名和揭示风险。这一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其二,居间人管理、员工管理相关内部制度执行等方面的内控管理存在缺陷。吉林证监局表示,这反映出天富期货与外部单位合作关系密切,合规风控流于形式,同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依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证监会令第155号)的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天富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改正。
公告同时要求,天富期货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吉林证监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此外,公告提到,若天富期货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过,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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