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效化解机动车交通事故民事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幸福人民法庭法官王宝仓组织对多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当庭宣判,以“集中审理+当庭宣判”模式,提升司法效率、传递司法温度,彰显司法公正。
此次集中审理的案件均为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涉及停运损失诉求,案件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希望尽快拿到裁判结果,减少维权成本和时间成本。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案件审理质效,法官提前沟通、组织安排,对符合集中审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分类梳理、集中排期,最大限度提升审理效率。
庭审过程中,法官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有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庭各环节,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区别于常规审理模式,此次集中审理后,法官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当场对多起案件作出宣判,宣判后法官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详细解读裁判依据、赔偿标准及履行方式,让当事人“当庭知结果、清楚明法理”。
“本来以为要跑好几趟法院、等很久才能有结果,没想到今天开庭当天就宣判了,心里的疑问终于有了答复,也不用再反复奔波,太高效了!”一名案件当事人在宣判后说道。
此次集中审理、当庭宣判,既有效提升了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审理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减少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实现了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的有机统一。下一步,南关法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优化案件审理模式,细化便民利民举措,加大涉民生案件审理力度,以高效司法服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全力化解各类民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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