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12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因部分分支机构销售误导,被罚款22万元;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因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罚款5万元。
同时,王明源(时任民生人寿陕西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因销售误导,被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王峰山(时任民生人寿铜川中心支公司主要负责人)因销售误导,被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许鹏(时任民生人寿咸阳中心支公司主要负责人)因销售误导,被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杨忠旬(时任民生人寿鄠邑支公司主要负责人)因销售误导,被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曹爱斌(时任民生人寿延安中心支公司主要负责人)因销售误导、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陕金罚决字〔2025〕93号
部分分支机构销售误导
罚款2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2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
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罚款5万元
3
王明源(时任民生人寿陕西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销售误导
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4
王峰山(时任民生人寿铜川中心支公司主要负责人)
销售误导
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5
许鹏(时任民生人寿咸阳中心支公司主要负责人)
销售误导
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6
杨忠旬(时任民生人寿鄠邑支公司主要负责人)
销售误导
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7
曹爱斌(时任民生人寿延安中心支公司主要负责人)
销售误导、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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