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起古代的人治社会,我们都应该庆幸生在法治社会中,能够让我们免于皮肉之苦。说起古代的刑罚,想必大家或多或少都是有所了解的。从奴隶社会开始各个朝代都会衍生出不同的酷刑,有的在上一个朝代灭亡之后,依然会被下一个继承的朝代采用,有的则直接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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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人被分为三六九等,阶级性特征十分明显。如果在封建社会时期身处社会的下层,那么可能将会尝遍非人性质的酷刑。其中与火有关的刑法就有烙刑、热铁穿刺,热锅老鼠,火刑、炮烙之刑等。光是听这些刑罚的名称就足以让人不寒而栗。
纣王在政之时,其沉迷女色,对待百姓手段残暴,利用炮烙之刑将人烧得面目全非。不过,相较于中国,西方的酷刑同样冷血,用剥皮,雪鹰,吊邢等的方式惩处犯罪之人,手段也是足够残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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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刑罚乍一看给人之感貌似很雅致,有一种喜庆,甚至有种自然界动物和平相处的感觉。不过,“虎豹嬉春”并不能按其字面意思来理解,虎豹也并非是真正的虎豹。
毕竟在当时,虎豹属于自然界中极为凶猛的动物,人类在一般情况下可能很难将其驯服。“虎豹”真正的含义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猫和老鼠,而“嬉春”之意是追逐和打闹。那么即使是再完美的理解也是猫和老鼠的追逐打闹。这和古代刑罚能扯上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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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是“虎豹嬉春”的关键所在,其主要是针对古代的女性发明出来的。这种酷刑的实施方式是让女囚脱光衣服,赤裸着身子钻进提前备好的麻袋中。更令人发指的是,袋子中有很多的猫和老鼠,在猫和老鼠打斗的过程中,自然会伤及人的身体。如果猫和老鼠不打斗时,官兵便会向袋中扔鞭炮,迫使猫和老鼠挣扎逃窜,囚犯在此过程中,就会出现被炸伤或被抓伤的风险,最后指定是体无完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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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目的并非单纯伤人体肤这么简单,真正的目的是羞辱古代的女性。在当时如此封建的社会观念中,妇女身体的任何部位都是隐私,脱光衣服的做法自然让其失去了女性的贞洁,为世人谩骂。
另外,对于还有生命的女囚犯,将会被拉出麻袋,往囚犯的伤口上不断撒盐,或者被丢入盐水中浸泡直至因痛身亡。这也就是为什么“虎豹嬉春”让女囚不寒而栗的原因。表面上看似不及我国古代其他残酷刑罚的二分之一,但是过程却是漫长且黑暗的。让囚犯身体上受折磨的同时,更摧残了犯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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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很多令人不敢苟同的古代酷刑,例如奴隶社会时期发明的“幽闭”,同样是针对女性的,其用邢的方式即用重物在女囚犯腹部不断锤击,直到体内的器官坠落。
古代的刑罚数不胜数,“虎豹嬉春”只是这些酷刑中的冰山一角,也只是刚好被记录下来,而很多没有被记载的可能是更为残暴的酷刑,将永远的被封存在“黑暗”中。法治和人治的根本区别可能就在于人是否为真正的人。古代社会中惨无人道的酷刑,自然是糟粕的一部分,理应被历史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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