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核心材料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类,均需搭配身份 / 代理文件,特殊情形需补充专项材料,以下为权威清单与要点说明(依据《专利法》第 26/27 条及国知局 2025 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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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用配套材料(根据申请人身份选择)
- 身份证明文件
-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签字);委托代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与代理委托书。
- 企业 /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企业签章的请求书。
- 涉外申请人:需提交经公证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且必须委托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办理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 代理相关文件
- 专利代理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时):需写明代理权限,申请人签字 / 盖章。
- 代理人执业证复印件(代理机构提供)。
- 优先权相关文件
- 国内优先权:请求书中注明在先申请日与申请号,视为提交副本(无需额外提交)。
- 外国优先权:需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经原受理机构证明),并在请求书中声明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 费用相关文件
- 专利申请费、实质审查费(仅发明)等缴费凭证;可通过电子申请系统在线缴费,或纸件申请时现场 / 邮寄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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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费用。
费用:发明申请费 900 元(个人减缓后 135 元)、实质审查费 2500 元(个人减缓后 375 元);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申请费 500 元(个人减缓后 75 元),以国知局最新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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