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植集团原董事局主席高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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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京法网事消息,2025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首批提起公诉的中植系管理人员——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植集团)原董事局主席高某某等人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高某某等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某等人作为中植集团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家属、部分集资参与人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宣判。
本案案发后,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涉案资产追缴工作。现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中。
2023年11月25日,据平安北京朝阳消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通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对“中植系”所属财富公司(恒天财富、新湖财富、大唐财富、高晟财富)涉嫌违法犯罪立案侦查,对解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号发文称,债务人中植集团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破产原因,故于1月5日裁定受理中植集团破产清算申请。
当年6月28日,北京市一中院公告称,中植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4年6月28日向该院提交申请称,中植系企业存在复杂的关联关系,财产分布广泛,负债金额巨大。经管理人调查,中植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海晟丰(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247家企业存在高度关联性且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中植集团有限公司等248家企业财产的成本过高,单独破产清算将严重损害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利益。因此向该院申请对中植集团有限公司等248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2024年8月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京检在线”发布消息称,近期,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以中植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局主席高某某等49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审查,对高某某等49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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