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6岁的中国籍男子受犯罪集团指使,专门在航班上锁定搭乘商务舱的旅客下手,伺机窃取乘客行李。该男子今日(23日)在新加坡被法院判处监禁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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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刘明(26岁)已对一项盗窃罪名认罪。调查显示,他收受犯罪集团报酬,负责在航班途中针对商务舱乘客盗取贵重物品。
今年8月,刘明在一趟由迪拜飞往新加坡的新加坡航空 SQ495 航班上作案,企图盗走一名男乘客的行李。案发时,被告搭乘该航班并坐在商务舱内,而52岁的阿塞拜疆籍受害者及其妻子,则分别坐在被告前方约五排及一排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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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凌晨,机上晚餐服务结束后,机舱灯光转暗,乘客陆续入睡。刘明趁机起身,走到受害者座位附近,打开上方行李舱,将受害者的行李箱取出并带回自己的座位。
这一过程被受害者的妻子全程目睹。她随即上前质问刘明取走行李的原因。由于无法理解对方的解释,她立刻通知了机组人员。在机组人员到来前,刘明将尚未打开的行李箱放回原处,并返回自己的座位。
随后,面对机组人员的询问,刘明谎称自己是不小心拿错了行李。
据悉,受害者行李箱内的财物总价值超过10万新元(约7.4 万美元),包括约1万2000新元的多币种现金、价值逾5400新元的雪茄、一枚价值超过3万5000新元的萧邦(Chopard)手表,以及一枚价值超过5万1000新元的爱彼(Audemars Piguet)手表。
经检查,行李箱内财物并未遗失。机组人员随即通报机场工作人员并报警处理。航班抵达新加坡后,刘明被警方当场逮捕。
调查期间,刘明态度不合作,否认盗窃行为,坚称自己只是想取用洗漱用品。然而,调查发现,他所使用的行李箱在外观与材质上与受害者的明显不同,且其个人行李自始至终放置在自己座位上方的行李舱内,相关说法难以成立。
刘明至今未认罪。
控方指出,此案涉及公共利益,且作案手法隐蔽、难以防范,建议法院判处被告监禁20至24个月。控方强调:“机上盗窃事件频繁发生,不仅损害航空公司的声誉,也会影响新加坡的旅游形象。”
根据新加坡法律,盗窃罪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或处以罚款,亦可两者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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