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转自:法治日报
□ 张 锋 近期,某地媒体曝光了一起“无事不扰”政策在基层落实跑偏的案例:当地一家具厂经常飘出的油漆味让附近居民深受其扰,监管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却回应称此前问题并不严重,“一般情况下非必要不扰企”。 以“非必要不扰企”来解释监管失责,听起来颇有道理,好像是“按规矩办事”,不过稍一推敲就发现破绽百出,其本质不就是打惠企政策的“擦边球”,让不作为看上去具备政策合理性吗?如此绑架惠企政策善意的“精致懒政”,尤为值得警惕。 如今,“无事不扰”已成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共识,其本意是遏制重复检查、多头执法、过度干预等对企业生产经营的非必要打扰,让企业能够静心发展、轻装前行。这是遵循市场规律、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的应有之义。 然而,在一些地方,“不作为”被包装成“有章可循”,“缺担当”被粉饰为“科学远见”,这显然是曲解了政策善意。事实上,“无事不扰”不等于不管不问。这看上去是一道监管流程的“减法题”,实际上是考验监管能力的“加法题”和监管效率的“乘法题”。 设想一下,安全隐患、污染排放、违规作业……如果对所有监管事项都粗放地搞“非必要化”,该进行的监管取消了、该履行的职责放弃了、该查处的行为放任了,企业果真会拥有“安静的生长空间”?在笔者看来,如此“不扰企”的结果只能是经营主体野蛮生长、营商环境杂草丛生。 政策善意为何在一些地方成了监管失责的“高大上”理由?“精致懒政”背后又是怎样的“精致算盘”? 总结起来,大概有以下几点。一是认知“斜视症”下的精致躺平。一些监管者错误理解或故意歪曲政策初衷,将“给企业空间”理解为“给自己空间”,侥幸地认为监管缺位导致大事故是“小概率事件”,即便出了问题,也可搬出“无事不扰”作为挡箭牌,为自己的失职开脱。二是能力“恐慌症”下的精致掩饰。在一些干部的“能力词典”里,“少打扰”和“监管好”似乎是不可兼得的“鱼与熊掌”。这恰恰暴露出面对新政策、新发展阶段,部分监管者能力储备不足、内心发怵,只知掩饰本领恐慌,却回避实质性的能力提升。三是政绩“焦虑症”下的精致避险。一些干部片面理解经济增长与监管执法的关系,担心严格监管会影响短期营商环境评价和地方GDP增长,进而导致问责风险。于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成了自保逻辑,面对问题选择性地失明,以规避可能的政绩风险。 政策善意本是消融市场寒意、激发主体活力的暖流,绝不能成为“精致懒政”的温床。“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就是“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以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 放,不等于放任自流,而是要厘清权责界限,明确“非必要”的具体情形与“不扰企”的操作标准。管,虽然不能“乱伸手”,但必须“该出手时就出手”。只有平衡好“该放就放”和“该管则管”,自由裁量的模糊地带才能被压缩,弹性执行的空间才会收窄,“精致懒政”才能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壤。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无事不扰”需要底气在胸的幕后真功,“有求必应”呼唤随时出击的台下本领。政策善意使命必达,绝不允许被“精致懒政”随意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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