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兰州市城关区某驴肉馆销售掺杂掺假肉制品案
2025年1月,城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该店共购进180斤肉,已使用77斤生肉,加工出30斤半成品熟肉,冒充驴肉销售。经监督抽检,生肉及熟肉的检验结论均为“动物源性成分鉴定(马源性)检出,动物源性成分鉴定(驴源性)未检出,动物源性成分鉴定(牛源性)未检出”的检验结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店作出警告,没收涉案食品及违法所得660元、罚款5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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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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